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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开进山村里

皖南晨刊 2013-06-15 03:50 大字

泾县讯(曹霞刘明朝)“我都60多了,儿子媳妇不管我,我没有钱,只得盗伐林木后换些钱过生活,没想到触犯了刑法,我很后悔。我腿脚不方便,耳朵又聋,谢谢你们到我的家门口来开庭。”6月6日下午,被告人王年生(化名)在庭审结束后对泾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说。

泾县作为省级生态县,森林覆盖率为68%,树种丰富,其中不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为保护生态资源,泾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与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配合,对涉林犯罪依法快审快结。今年开始该法院推行生态车载巡回法庭工作新机制,集审判、调解、法律宣传、司法调研等工作于一体。

被告人王年生因生活所迫,于去年10月至11月期间,盗伐该县昌桥乡境内的山场杉木共计127株,立木蓄积达6.0481立方米。6月6日下午,法官沿着崎岖的山路,驱车30多公里来到被告人所在的南陵县弋江镇燕山村开庭审理。

庭审后,村里的一些老人说“以后,咱们就算生活再困难,也不能犯法,我们现在知道了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自身问题。想想看,林木盗伐了实在可惜,山上的树就少了,环境也不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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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庭审“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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