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招待费一朝清
村委会拖欠了10年的招待费始终没付给张明。现如今村庄与邻村合并为大行政村,张明是否能要求新的村委会清理债务呢? 11月24日,记者从五河县人民法院获悉,由于张明将新村委会告上法庭,法院设法调解了这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张明一直在村里经营一家小饭店,由于生意红火,村委会经常在他的饭店里进行公务招待。10年前,由于招待公务的需要,村委会在饭店内就餐数次,餐饮费达到15000元。由于一直没结账,张明拿着许多张“白条”,跑了10年也没要回这钱。眼瞅着,村委会因为行政村撤并,组成了新的村委会,但是,张明还是没能要到这笔欠账。无奈,他只得将新村委会起诉至法院。
新村委会认为,10年前的旧账,应该由之前就餐的村委会偿还,而且开具的部分账单上记载不详,不能辨别事由为公务就餐还是个人就餐,所以没办法“买单”。
虽然各说各话,承办法官依据相关证据,查清了基本事实。为了避免激化双方矛盾,法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虽然新村委会没有花这个钱,而且也是在合并前发生的事情,但是既然几个村合并为一个大村了,那么债权债务总要有个处理的方式。当初合并时,债权已经继承,债务自然也应该继承。 ”承办法官依法说理,让新村委会无话可说。
同时,考虑到10年前账单的记录存在不明确的地方,承办法官在和张明说清原由后,张明也同意退让一步。于是,10年前的旧账在法官的调解下,画上句号。
·陈鑫本报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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