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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变商铺 公厕不见影绩溪县华阳镇商户投诉开发商承诺未兑现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10-25 00:00 大字

[摘要]绩溪县华阳镇商户投诉开发商承诺未兑现

本报星级记者王明存

绩溪县拆迁原华阳镇农贸市场,建设新的华阳生活广场。拆迁时,承诺外层建商铺,内层建摊位,可建成后,商户发现内外两层都是商铺。如此建设,直接影响到外层商户经营,并导致二楼不能通风,加之原先规划的公厕也没建,为此,当地部分商户向本报投诉。

据了解,2013年,绩溪县开始拆迁原华阳农贸市场,建设华阳生活广场,原农贸市场41户商户进行了搬迁。 2015年,1万多平方米的生活广场项目建成。当年,县商务局曾与拆迁户签订了安置协议,约定给他们分配同等面积的商铺。 “当时,开发商承诺,给我们分配外层商铺,内层只建设卖菜摊位。 ”

“生活广场工程完工后,我们发现建设的生活广场与当初承诺的规划不一致。 ”近日,商户告诉记者,准备分配给他们的外层商铺门面前,并没有按照承诺的规划内容建设摊位,而是又加建了一圈商铺,形成了“回”字型两层商铺。由于内层建了商铺,一楼摊位未建起来。这样一来,外层拆迁商铺的生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商户表示,生活广场二楼规划专门用于出售蔬菜、肉类及小商品。因内外两层都建成了楼房,导致二楼不通风,蔬菜和肉品很容易腐烂。 “商户都不愿意在二楼做生意,大都随意在外面摆摊出售,县里有关部门不得已就来强行驱赶。

有商户反映,购房合同上清清楚楚写明,一楼建设公共厕所却没建。一楼人流量最大,没厕所非常不便。

“我们不要这样的商铺,政府就停了我们过渡费,停了我们临时商铺的水电,逼我们搬迁。 ”一商户告诉记者,生活广场项目出现这么多问题,应先整改再搬迁。

对此问题,记者联系了绩溪县商务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会江主席。他解释,上报的规划图纸上内外层都是商铺,规划与实际建设的广场是一致的,没有改变。但是,开发商与回迁户口头协议约定,一楼内层建成摊位。可开发商将内层建成商铺,影响了西侧约十四、五户做生意。目前,有6户已经起诉到法院。

江主席介绍,因生活广场建成“回”字型,二楼的确不通气,规划中一楼的确有厕所,可开发商只建了一个蹲位少的残疾人厕所。一楼人流量大,他们在要求开发商在一楼建公共厕所。

新建的项目规划与承诺的不一致,出现这个问题,开发商是不是没尽到责任呢?

对此,华阳生活广场开发建设企业尹总经理解释,生活广场建设前,企业与少部分回迁户讨论时,谈到了内层建设摊位问题,但并非口头协议。建设方案出台后,他们进行了公示,内外层都建设商铺,回迁户也没有提出异议。二楼目前已安装了风扇,通风问题已解决。

本报法律顾问韩宝律师认为,双方在一起讨论,是一种谈判。开发商说到内层建摊位,回迁户才同意拆迁,开发商所说的内容就是口头协议。因此,给回迁户造成的损失,开发商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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