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抛妻弃子十年未归律师:丈夫重婚妻子可起诉追究其刑责
[摘要]律师:丈夫重婚妻子可起诉追究其刑责
“当今社会还有这样的陈世美!丈夫抛弃妻子和一双儿女10年没回家,还在外娶妾生子,天理不容!谁能帮助这可怜的妻子和一双儿女讨回公道。 ”近日,在本报维权周刊读者QQ群里,一位群友的留言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记者就此进行了一番了解。
20多年前,当涂县丹阳镇黄塘村的夏云(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当地男子黄岩(化名),两人不久即结婚,女儿和儿子也先后出生。可是,幸福的日子并没有长久,2002年,在两个孩子尚未成年的情况下,丈夫离家出走了。 10年来,夏云硬是凭着自己脆弱的肩膀,扛起了这个三口之家。
近日,说起这件事情时,黄塘村负责妇女工作的李主任感慨万千。“她一个女人这样过日子,太可怜了。都是靠着她自己打零工挣点钱养家。 ”李主任向记者介绍,黄岩离家后很少回来,“听说好像去了芜湖办厂,还另外和别的女人结婚了吧。 ”
记者联系上夏云时,她在电话里显得很紧张,哆哆嗦嗦几乎说不出话来。断断续续的,记者了解到,自从丈夫离家到芜湖之后,她的公公也搬到了芜湖,家中只有她和一双儿女,家中的负担非常大。
“当时我和她当时结婚只是请客吃饭,并没有办结婚证,但是他也不能一去不回啊。 ”夏云告诉记者,虽然没有办理结婚证,但在村里人看来,他们是夫妻名分,丈夫如今这样抛弃妻子,她非常伤心。
后来,夏云听说丈夫在外地又结婚了,还生了孩子,这让她难以承受。
没有领结婚证,被丈夫抛弃,经济压力巨大,所有的一切都让夏云看不到希望。在这样的情况下,夏云能做些什么呢?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宝告诉记者,按照我国婚姻法的有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该案既是民事案件又是刑事自诉案件,夏云可起诉丈夫要求他支付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也可要求法院追究其涉嫌重婚的刑事责任。
对于夏云不幸的情感经历,安徽中悦心理咨询中心首席咨询师裴家伟认为:妻子夏云是个勤劳、有责任心但又十分懦弱的女人,丈夫黄岩是个缺少责任心、丧失基本人伦道德的男人。由于妻子的胆小懦弱纵容了丈夫的大胆与放肆。裴家伟建议,夏云的正确做法是对有希望的事做出努力,而对没有希望的事彻底放弃。一双儿女是夏云最大的精神寄托和希望,建议夏云把主要精力用在他们的培养与教育上,也是忘记黄岩这个负心汉对自己伤害的方式之一。 本报记者 陆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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