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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堂乡约家法》: 流传至今的徽州“弟子规”

合肥晚报 2015-07-12 15:36 大字

○文堂乡约家法

梁启超曾说,“中国古代的政治是家族本位的政治。”家族组织在中国古代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价值,而承载这一组织的一些村规民约更是一段历史的重要体现。在安徽省的祁门县闪里镇文堂村,从明朝1572年以来就制定了一部《文堂乡约家法》。近五百年来,村民延绵几十代,当时制定的村规民约家法始终在延续发,被誉为徽州的"弟子规"。

乡约创立

文堂,古称浑头和横头,位于祁门县闪里镇仙寓山脚下,建村在北宋年间。祁门民谚:一文堂,二渚口,三彭龙,四历口,说的便是昔日文堂在祁门各村落的位次。 

据《陈氏家谱》载:文堂陈氏乃坑口竹阳坑始祖唐英烈侯彦文公的后裔。北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彦文公15世孙陈嘉言由竹阳坑沿三溪河溯流而上迁居文堂,历经数代经营,室弟日增,子孙繁衍,村庄兴旺。因子孙分支多,每支一个祠堂,因而旧时村里祠堂不少,如今这些祠堂多数已毁,只剩敦本堂、一本堂、四维堂和永锡堂四座。 

隆庆六年(1572年),为解决村里“迩来人繁约解,俗渐浇漓,或败度败礼有之,逾节凌分者有之,甚至为奸为盗、丧身亡家者有之”的大忧虑,该村士绅陈昭祥、陈履祥兄弟等人“聚通族父老会议闻官,请申禁约,严守规条,俾子姓有所凭依,庶官刑不犯、家法不坠”,于正月初四制定了《文堂乡约家法》。

据介绍,《文堂乡约家法》共22条, 内容涉及乡约家法的安排、立户长、约正、约副,遵守拜祭仪节、祭扫维修祖坟、子孙不得忤逆父母及祖父母、对长上有礼、亲丧祭忌、钱粮官事、捕盗贼、妇女名节旌奖、邻里纠纷处置、不得变卖祖坟山场及祭祀田租、充里役须勤慎公正等内容,此外还规定宅墓、来龙、朝山、水口要长养林木,以卫形胜,远近山场,栽植松杉竹木,不得盗砍盗卖等。主要是要求族人各执一业,不得成为游民;尊崇长上,奉养父母、祖父母;以礼处置丧事,认真祭祖;保护风水,不得变卖祖坟山场,爱护山场树木;男女有别,妇女不得以死要挟;痛革赛会陋习,按时纳税,里役要公正。

乡约家法中还重点演绎了圣谕6句话24字,即:“孝敬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并附有诗文。如“孝敬父母”诗曰:“父母生来有此身,一身吃尽二亲亲;昊天罔极难为报,何事儿曹不顺亲?”“尊敬长上”诗曰“贵贱尊卑自有论,明明令典属当遵;愚民不识纲常重,甘作清时一罪人。”“和睦乡里”诗曰:“物与同胞本是亲,百年烟火对荆榛;出门忧乐还相共,莫把天涯比邻邦。”“教训子孙”诗曰:“有好子孙方是福,无多田地不为贫;世人只解遗金玉,何不贻谋淑后人。”“各安生理”诗曰“本百生涯不可抛,蚩蚩终日漫心劳;穷通贫富皆前定,信步行来自向高。”“毋作非为”诗曰:“人生有欲本无涯,作恶由来一念差;幽有鬼神明有法,身亡家破重堪嗟。”

《文堂乡约家法》的制定诞生在明清时代,是中国农村社会自治的典范。进入改革开放以来,《文堂乡约家法》作为家法族规成为国内外众多文化民俗学者研究的对象,目前,已被韩国高丽大学中国学研究所、广州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大学学者研究关注。

乡约作用

每年的正月初四,文堂村都要举行祭祀暨家法宣讲活动。从明朝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开始,每年的各支族人集中在一起举行祭祀,将祖宗牌位每年请到各祠祭拜。每年的祭祀在七个祠堂轮流举行,祭祀活动延续了几百年,直到解放后才停止。到2010年重新进行了祭祀仪式和家法宣讲仪式,从那以后,目前每年的正月初四文堂村都要举行乡约家法宣讲仪式。

《文堂乡约家法》规定的条款,是聚居在文堂村的陈氏宗族每一位成员必须遵行的共同行为规范。比如它规定:“各户祖坟山场祭祀田租,须严守旧约,毋得因贫变卖,以致祭享废缺。如违,各户长即行告理,准不孝论无词”,“本都远近山场栽植松杉竹木,毋许盗砍盗卖。诸凡樵采人止取杂木。如违,鸣众惩治。”文堂村山林资源丰富,世代以来山场如何管理,是一个大问题。文堂村坚持几个原则:祖坟山、水口林、护风林严禁砍伐。新生毛竹林严禁砍伐。晚清期间村里有不肖子弟,偷盗了祖坟山上的树木。后经族长提议,按照家法处置。要求他家庭将偷来的木材用锡箔纸烧化,作为一种惩罚。改革开放以后,祁门各地办起了木材加工厂,四处收购生产原料。而文堂村为保护村中的林木,按照县里要求,率先成立了山林保护小组,划定了自然保护区,严禁村民和贩子进入公益林和水口林等区域砍伐收购木材。2003年7月25日,木材贩子陈某利欲熏心,到文堂村大仓组收购公益林木材,被村民得知情况后,村里族老和村组干部五十多人集聚大仓桥上,阻止他的车队通行。但陈某自认为胆大的吓死胆小的,竟然喊手下人下车打人。县公安局和林业派出所出动,抓捕了陈某,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从那以后,没有任何贩子到文堂村收购非法木材。目前,文堂村四周茂林修竹,郁郁葱葱;隔河遥望“一字万金”朝山,古树苍劲,粗壮挺拔。这些皆得益于祖先制定的乡约家法和自古至今一以贯之的坚持,真可谓厚德载物,泽被后世。

《文堂乡约家法》中规定:为子孙有忤犯其父母、祖父母者,有缺其奉养者,本家约正、副会同诸约正、副正言谕之。不悛,即书于纪恶簿,生则不许入会,死则不许入祠。在严厉的家法教育下,文堂村孝顺父母、和睦乡里蔚然成风。1950年,文堂的士绅陈伯言不幸因病去世,留下了6个孩子,这一家人的生活怎么办?这时候,陈伯言远在外地的弟弟陈必贶承担起了这一家人的生活重担。他自己在当时陕西省工作,家里也有5个孩子。他和妻子省衣节食,每个月工资才30元,拿出十元来给哥哥的小孩子,先后将两个侄子、三个侄女培养成为大学生,由此在文堂乃至祁门成为佳话。

现代创新

为了延续文堂乡约家法的优良传统,今年初,文堂村村委会召开户长会,大家共同商量,修订文堂村乡约家法,现在的公约规定“每个村民要发扬团结友爱,互敬互爱的社会主义新风尚,邻里家庭之间应多互相帮助,即使发生矛盾纠纷,也不能采用过激的方式方法解决,要主动地寻求村里的老一辈或村里负责人进行调解,矛盾突出的寻求司法调解;每个村民要积极学文化、学技术,提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婚事新办,提倡健康的文化娱乐,禁止赌博恶习……”乡约家法修订后,推选村里有一定文化,关心国家法律的热心人士陈昌晖为法律宣传员;推选平时遵纪守法,敢说敢管的村民黄国明为义务监督员。他们都非常乐意接受,愿意为村里的和谐稳定奉献爱心。正如74岁的村民陈普滋老人说,文堂乡约是传统文化,但弘扬的也是积极向上的健康文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旋律。

“我们村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得很融洽,大家尊老爱幼,邻里互帮互助是传统。”村支部书记陈俊说道。文堂村互帮互助的传统同样也感染着身边的其他人,在合肥开户外用品公司的王小东是文堂村的女婿,他见村里通往前面河滩的一条洗衣服的道路是土路,每到下雨下雪天,农村妇女就得踏着泥泞去洗衣。为给村里提供一个好环境,他主动捐出两万元将这条道路修建起来。去年,村里红忠、利文等几个小伙子共同捐资3万多元,将村小学的篮球场进行硬化。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近些年来,文堂村修桥、铺路等公益事业没有少做。

“自我到闪里镇工作近十年来,经我所调解的纠纷中,文堂村一起没有。”闪里镇司法所所长江德义回忆道。“如果都像文堂村这样,我们镇的社会治安将会再上一个大台阶。”

《文堂乡约家法》作为明清时期宗法族规的代表,既宣扬了传统礼治思想,又配合了国家法律实践,如今在大家的共同遵守下,一直延续下来,营造出一个充满温情,教化为主的和谐乡村,是传统社会文明稳定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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