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电 停产 罚款祁门县环保局处罚排污企业
[摘要]祁门县环保局处罚排污企业
本报讯 祁门县柏溪乡新光村村民投诉当地一企业向农田排放污水一事,本报进行披露后,近日,祁门县环保局反馈说,他们已给予排污企业罚款、断电、停产等处罚,并对该企业加强巡查和暗访,切实将停产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本报10月21日三版刊发了题为《祁门县环保部门——污水送检竟让被投诉企业“代劳”》稿件,报道了新光村附近的一家生产铅、锌等矿物质的企业向河流中直接排放污水,污水被直接灌溉到了农田。当地村民举报并申请检测水样,可县环保局让企业代劳送检,导致该次检测没能进行。
此事见报后,祁门县环保局立即召开工作会议,针对文章反映的情况,全面排查企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整治措施,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具体整改情况是:
1.企业在调试污染设施中发生工艺废水泄漏事件,未及时启动应急方案和有效措施。 7月14日,环保局依法对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
2.县供电公司会同环保局监察大队对公司采矿区和选矿区进行了断电措施。现在,环保局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停电规定,不得擅自开工生产,确保环境安全。目前,该公司已不具备开工生产的条件。
3.今后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将对公司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和暗访,切实将停产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4.县环保局积极协调公司给予受污染农户相应的经济赔偿。
(本报记者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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