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工商公安联手严打传销
黄山讯 近年来,黄山市工商、公安部门建立完善定期联系制度,实现信息共享,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作用,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取得很好成效。
2008年11月,盛某通过他人介绍,加入所谓的“香港腾飞贸易公司”,开始在屯溪区从事非法传销。盛某加入该组织后,以介绍工作等名义先后蒙骗其6名同乡加入该组织,盛某因此成为业务经理,并从中提成1万余元。此后,盛某通过授课、洗脑等各种方式,不断发展下线。工商、公安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周密部署,明确分工,一举端掉这一传销窝点。工商部门对照《刑法修正案(七)》,认为盛某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依法向公安部门移送。公安部门全力侦查后,依法移送检察部门提起公诉。2009年6月,黄山市首起组织领导传销案宣判,被告人盛某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2009年5月,黄山市公安部门根据公安部通报的“法国蝴蝶夫人”网络传销行为,对廖某进行立案侦查,后廖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此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部门发现陈某、王某、吴某3人通过廖某以购买蝴蝶夫人产品会员卡方式发展成为会员参加传销,并介绍其他人员参加传销。经公安部门侦查认定,陈某、王某、吴某3人行为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遂依法移送工商部门。工商部门调查后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没收3人违法所得,并给予罚款。 (王雨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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