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探索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新思路
寿县讯近年来,寿县消防大队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方针,依托乡镇派出所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探索“消防为主、一警多能、联勤联训、提升素质”的队伍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建、管、训、用、养等难点问题,不断壮大社会消防力量。
高站位思考以保稳定为出发点破解工作难题
该县县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作为民生工程,政府主要领导先后10余次专题听取汇报,组织召开会议7次,出台专题会议纪要4份。县政府按照“分期分批、突出重点、县乡共建、归口管理”的原则,依托公安派出所分4批筹建24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每队6人,其中派出所民警2名,面向社会招聘4人。明确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受当地政府领导,主要负责本乡镇辖区火灾和抢险救援的前期处置工作,日常管理由乡镇派出所负责,消防大队给予指导。先期投入200万元购置11辆消防车及部分器材装备,每年投入345.6万元用于队伍日常运行,基本搭建起了覆盖全县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
高起点谋划以职业化为方向完善政策体系
寿县县政府、县公安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各乡镇专职消防队管理工作的通知》、《寿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消防员劳动合同签订、终止和解除、日常管理教育、考核和奖惩等行为准则,推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规范业务训练内容、操作程序及考评方法。县公安局依据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不定期开展督察,对专职消防员实行绩效考评制度,设立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评为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等级,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专职队员优先续签合同,实行定期增资,激发工作积极性。
高标准落实以留得住为目标强化各项保障
按照“县乡共建、归口管理”的原则,专职队消防装备由县政府统一购置,办公经费、办公场所由所在乡镇解决。县政府为每队拨付经费22.13万元,购置车辆装备,各乡镇按照人均3.6万元/年、14.4万元/队标准,每年1月、7月由财政部门分两次将保障经费拨付至公安局专用账户。专职队员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劳动用工形式,由各乡镇会同县公安局保安大队、消防大队统一招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基数参考当地上一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基础工资由县公安局按月发放,每年定期增资,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由所在派出所每月考核后按时发放,明确保障制度,努力构建科学可持续保障体系,激发队伍活力,保持队伍稳定。
高要求管训以战斗力为标准规范队伍运行
寿县消防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指导专职消防队立足现有装备,坚持从实战需要出发,强化业务训练,大力开展辖区情况熟悉和单位巡防演练工作,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着力促进专职消防队员训练项目设置的系统化、层次化、科学化。县公安局出台《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员联勤联训工作方案》,轮值轮训每次7人,每期15天,13至14个批次轮值轮训一遍,以此循环。轮值期间轮训队员进驻县消防大队,与现役官兵实行“五同”,食、宿、训练均在中队,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遂行灭火救援任务,使参训人员熟悉消防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灭火救援基本战法、夯实体技能基础。
(李晨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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