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篇·严查非法电鱼行为
时下,正值鱼、虾生长和繁殖季节,不少人用电瓶在农村河道、沟渠非法捕鱼。虽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首先,电捕鱼危及人身安全。农村电鱼人员大多是农民,安全意识低,使用简易的捕鱼器安全性能差,隐患大,电鱼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其次,电捕鱼危及水域生态。现在电捕鱼的设备在不断升级,输出电压甚至可达上千伏,盲目乱捕,大鱼小鱼全不放过,严重危害到野生鱼类的繁殖,导致生态遭人为破坏。再次,电捕鱼违反法律法规。虽然,《渔业法》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的行为有相关处罚规定,但由于电捕鱼隐蔽、分散、流动性大,增加了监管难度。
笔者建议:有关部门要严查农村用电捕鱼行为。一是提升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渔业法》宣传教育,让群众树立自身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对农村重点水域的巡查频率,严厉查处电力捕鱼违法行为。三是建立长效监管制度,对农村非法电鱼户定期摸底排查,建立群众有奖举报机制。四是应加大对农村荒芜水面和滩涂的综合利用和保护,有效控制非法捕鱼区域,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用电捕鱼行为。
寿县 韩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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