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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五年 村民分文未得事发寿县隐贤镇,县国土局称被镇政府“欺骗”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3-08-13 11:17 大字

[摘要]事发寿县隐贤镇,县国土局称被镇政府“欺骗”

村民之间的言语不和、拳脚相向本是普通的治安案件。但7月末的一天,发生在寿县隐贤镇的一起打架事件,却如同老鼠拖木锨——“拖”出了一条让姚祠村村民震惊不已的重磅新闻:他们被“租”出去的土地五年前就已经办理了农地征收手续,变为了国有建设用地,而蒙在鼓里的他们至今未拿到一分钱的土地补偿款。

村干部被打牵出“租”地风波

7月26日上午,寿县隐贤镇姚祠村村支部副书记彭迎宾,因到村里一家花炮厂交涉征地事宜被该厂员工殴打,导致这起“以征代租”的违法用地案件浮出水面。

花炮厂是驻村的大企业,怎么会殴打村干部呢?8月5日下午,在六安市人民医院骨科病房,记者见到了被打住院的彭迎宾本人。他告诉记者,花炮厂“以征代租”,迟迟不给村民征地补偿,自己去厂区问情况时被打。

彭迎宾介绍,2008年时,镇政府招商引资招来了这家花炮厂。厂区建设需要占地,起初村民不愿意,但随着年租金提高到1000元时,很多村民都让出了土地,每年按时拿租金。

但很快有细心的村民发现,花炮厂其实是征地,而不是单纯的租地。征地却未经村民同意,更没有给一分钱的补偿款,这让村民十分恼火。彭迎宾正是受了村民的委托去一探究竟时被打的。

村民们最近更加确定他们的地已经被征,因为他们看到了一份寿县国土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合同里,我们租出去的164亩地成了国有建设用地,还被出让了。 ”村民姚力(化名)拿着这份合同的复印件对记者说,“农民出租的承包地怎变成了国有建设用地?难道不需要办理征地手续吗? ”

租地变征地,补偿款在哪?

所谓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而农民的承包地为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严格的审批手续。

省国土厅征管处工作人员介绍,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即“农转用”)首先就需要履行征地手续,履行征地手续自然需要支付农民征地补偿款。

但记者调查发现,村民的164亩地2008年时就已经转变了性质,也即,当年就该履行完征地手续,但目前看来,当地政府显然没有这样做。

隐贤镇党委副书记张明祥和分管涉企工作的副镇长张兴友6日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都承认,2008年时这块164亩的土地已经转为了国有建设用地,并在2011年将使用权出让给了当时的花炮厂。

既然征了地,为何5年来一直瞒着村民?补偿款又为何迟迟不发呢?张明祥解释,部分农民不愿意征地,很多农民更愿意每年拿租金而不是一次性拿补偿款。

张明祥还称,目前被征收的164亩土地并不全部是承包地,部分是河滩地,补偿款即使发到村民手里也不多。

隐贤镇两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都不否认,此举“确实欠妥,没有顾及农民的利益”,会尽快将补偿款到位。

镇政府、国土局,到底谁违规?

按照规定,在征地时,需要与村民签订征地协议,在村里公示征收面积、补偿标准等,而国土部门对每一步都有一整套的严格的审查办法。为何当地“一没征地协议,二没征地补偿”的“农转用”手续在寿县国土部门那里一路绿灯呢?

昨日下午,寿县国土局向本报记者表示,隐贤镇政府在征地报批手续上“欺骗”了县国土局。寿县国土局称,隐贤镇政府在土地挂牌前,向该局反馈补偿款已足额补偿给群众,直到记者采访后,该局才知道补偿款并未支付到位。

此外,寿县国土局还称,被征收的164亩地系滩涂地(未利用地)。此说法遭到了很多村民的否认,他们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的土地难道是未利用地?隐贤镇政府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并未表示164亩地全部为滩涂地。

按照规定,镇政府征地手续的立项、报批、审查,没有一项不经过县国土部门。而寿县国土部门如此轻松地就被隐贤镇政府“欺骗”实在让人怀疑。按照寿县国土局的说法,隐贤镇政府不仅欺骗了县国土局,甚至还欺骗了被征地村民,如此大的征地漏洞,为何直到本报记者采访时才知晓呢?

有法律专家指出,征地乱象近年来频繁发生,隐贤镇的这一事件就是一起为招商引资而损害农民利益的典型。寿县国土局以不知情、被欺骗为由推卸责任显然难以服众。

对此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陆杨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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