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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出台新规遏制炒房 期房退房后须按原价销售

淮河早报 2017-04-18 15: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孙鸿)随着淮南市各县区楼盘出现热销势头,市场上出现了炒卖期房和房号的行为,为杜绝这种非法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日前,市房地产管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退房及退房再销售行为的通知》。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协助购房者转让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实行新建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政策,已售新建商品房退房后房源在淮南房产网上予以公示,市民可公开认购,多人申购的房源须在市房地产管理局的监督下公开摇号确定购买人,并且退出房源再次销售时不得高于原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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