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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心劝说化解遗产纠纷

安徽法制报 2011-08-09 00:15 大字

因担心自己得不到父亲遗产,年仅23岁的周某将身患痴呆症的母亲和姨妈告上了法庭。近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将这起至亲间的遗产纷争成功化解。

周某的父亲原系淮南市某选煤厂职工, 2009年3月因公去世,留有工亡补助金、遗产身份置换金、企业年金及其他遗产共30余万元。然而,周某的母亲方某患有精神发育痴呆症,行为能力受限,日常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人照顾。经周、方两家长辈商量,当月达成了“工亡周某某亡后补助金理财协议”。该协议由周某的母亲方某和姨妈、大伯和二伯4人签名并生效。协议中称:为更好地帮助周某的母亲方某理好财产,周某某的亡后补助金由周某的姨妈、大伯和二伯3人共同管理。方某如需要资金,必须由以上三人签字后才能支取。 2010年3月,周某父亲的工亡补助金转入单位账户,遗产置换金、企业年金等4项费用也结清,并按两家达成的理财协议暂存在单位账户中。 2010年5月,周某的姨妈带着周某的母亲来到周某父亲的单位领走20余万元工亡补助金,尚有57085.49元仍在周某父亲的上级单位的账户中,没有领取。

周某得知此事后,怕父亲的遗产被领取殆尽,自己应继承的份额将难以兑现,便一纸诉状将自己的母亲和姨妈告上法庭。大通区人民法院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周某与方某系母女关系,周某没有职业,方某又患有痴呆症等情况,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承办法官悉心引导当事人在遵循养老育幼、团结互助的原则下妥善解决矛盾,希望女儿能够多为母亲今后的生活考虑,也希望做长辈的能够多照顾晚辈的生活。

在法官的主持下,周某与其姨妈都对对方表示了理解,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周某获得了57085.49元的应继承份额,一场至亲间的遗产干戈成功化解。

·张亚男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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