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消保委提醒:莫轻信保健品公司带你免费游

安徽法制报 2018-04-09 12:14 大字

淮北讯 “现在一些出售保健品的公司,会组织中老年人免费出去旅游。类似的活动名为旅游,实际上是向中老年人推销保健品,且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应避免参加。”3月21日,淮北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道。

保健品公司组织老人出游,由于老人体质普遍较差,容易发生意外事故,涉及安全责任问题。保健品公司如未与相关旅行社依法签订旅游合同,未为参加者购买旅游责任险、相关意外险,老人一旦发生意外,保健品公司作为旅游活动的组织者,在组织旅游过程中如未履行告知、警示等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参加者损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保健品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或相应的补充责任。

对此,淮北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免费、低价旅游团,极可能暗藏陷阱,消费者应拒绝参加,特别是中老年人要避免上当受骗。参加旅行团,消费者要到正规的旅行社办公场所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签合同之前应仔细审核合同内容,了解清楚后再签字。合同应明确交通工具、住宿标准、购物点、具体景点、路线及餐饮标准,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具体约定,对于模糊不清、表述不明的条款要加以说明,不要轻信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任何另外的约定都必须立下书面依据,并由本人签字和加盖组团社公章,双方各持一份。

保健品公司以安排出游等方式推销保健品,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有欺骗的嫌疑,消费者应注意提防此类陷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及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只有经旅游主管部门许可设立的旅行社,方可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其他单位或个人将免费出团旅游作为其经营的方式属于违法行为。“免费旅游”虽然看上去免费,但实则是通过旅游过程中推销保健品而收取高额利润,有可能出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 (徐志勤陈巍)

新闻推荐

难忘童年少年时(连载三)

张传玺清代,涛雒拆旧大圩,扩建砖石城墙,四周盐区建坨明清大使衙门称署,四周盐区建坨,《光绪日照县志》卷2《营建志·公廨》曰:“盐大使署在涛洛镇十字街东南隅。”民国时期,遗址尚存,有一小石碑...

淮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淮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