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5名老师组织48名学生有偿补课被通报处分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去年暑假,淮北一所高中的五名在职老师,组织48 名学生在校外进行补课,每名老师收到1 万元补课费。近日,这五名老师受到当地教育部门处理。
通报:老师有偿补课被处分
3 月14 日,淮北市教育局发出《关于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问题处理的通报》。通报上称,经查,2017 年7月至8 月,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高二(13)班在职教师赵某某、魏某、姜某、仇某、周某某应本班学生家长邀请,组织该班48 名学生(该班共49 人),在位于淮北市古城路西端的淮西旅社4 楼进行补课。补课结束后,5 人各收到1 万元补课费。
据介绍,经淮北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某某等五人行政警告处分,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并责成市实验高中扣发赵某某等5 人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晋职晋级。同时给予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通报批评。
教育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淮北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实验高级中学是由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小组查处,具体情况可向纪检小组了解,人事科负责行文通报,同时表示对于此类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而纪检小组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拒绝回应。在淮北市,人民群众对教育领域反映最强烈、最突出、最集中的就是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记者从淮北市教育局网站上了解到,2014 年至2017 年8 月,淮北市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纪委五部门联合执法,严查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共有20 余名在职教师因违规办班补课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其中1 名教师被开除公职。
“这几年,淮北市教育系统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保持高压态势,也多次下发禁令。对于出现的屡禁不止现象,教育部门也有无奈之处。教育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教育。校外补课是社会现象,很多校外办学机构实际上就是企业,因为他们拿到了营业执照,属经营行为,工商、税务等部门有责任监管。校外补课需要地点,场所是否安全,消防是否过关,所以同时还需要安监、消防等部门参与监管。当然,教育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但是发现了只能处理在职老师。因此,这个事情要想做好,需要政府多部门的综合治理、联合执法,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一位曾在当地教育部门任职的领导向记者谈了他的看法。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 记者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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