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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温馨提示——5月1日起“醉驾”入刑

安徽法制报 2011-03-25 00:46 大字

今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把醉酒驾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列入刑事处罚的范畴。“醉驾入刑”凸显了法律对生命的尊重,也更有利于打击醉驾、减少醉驾。

据悉,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将醉酒驾车、飙车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行为定为犯罪,并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也就是说,从5月1日开始,醉酒驾驶不再是违法行为,而是一种犯罪行为。只要是醉酒驾车,不管是否肇事,一经查实,不再仅仅是拘留、罚款、扣分的事情了,而要承担刑事责任。驾驶员要被当做嫌疑犯送上法庭,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最长将处以6个月的拘役。

交警:严厉惩处醉驾行为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人士明确表示,驾驶员对于醉驾入刑万勿心存侥幸,现在已将醉驾行为写入刑法,交警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促进交通秩序的文明发展。

他在接受采访时说,对于普通驾驶人而言,将面临着1至6个月的拘役。但对于公务员而言,还面临着被开除公职的处罚。因为根据现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而且在公务员招考中也明确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驾驶人:再也不敢酒后驾车

“只要被查出醉酒驾车,就将被判刑,这样的后果,远比拘留、罚款严重。”有着20多年驾龄的司机蒋师傅,以前常常认为自己技术好经验多,经不起朋友劝说也会稍稍喝一点酒,自己认为酒后可以把握,且有驾车行为。现在说什么也不敢了,他坦言:“代价太高了。 ”

市民:早就该实施

街头随机调查中,不少市民对“醉驾入刑”都很赞同,合肥市民杜先生就认为,“醉驾入刑”早就该实施,这样有可能从源头上减少交通肇事的几率,增加老百姓的安全感。 ·佟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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