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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严查“含铅话梅”

安徽法制报 2016-03-18 12:00 大字

本报讯 3月16日一大早,省暨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稽查执法人员,驱车赶往庐江县,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安徽忠俊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此案挂牌督办。

去年12月23日,食药监部门对安徽忠俊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忠俊公司)生产的“半日闲”牌九制话梅进行国家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产品铅含量超标,确认为不合格食品。今年1月20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该批次产品铅超标的不合格报告。合肥市食药监局立即批转生产企业所在地庐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限时要求及时查扣问题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并追踪溯源。

经查,忠俊公司持有《营业执照》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装)》,为合法食品生产企业,确认该产品为忠俊公司分装生产。随后,庐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法定时限内向忠俊公司送达了由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出具的“半日闲”牌九制话梅(85克/包)产品的检验报告,并对忠俊公司的营业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其暂时停止生产和销售该款产品,召回已售产品,对80包产品和20千克话梅原料予以封存。

忠俊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向产品流向单位发出了召回九制话梅的通知,召回已售出的问题产品。同日,庐江县食药监局对忠俊公司分装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经原因排查分析,并经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检验证实,该批次产品使用的话梅原料的铅含量为1.5mg/kg,不符合食品标准规定。

庐江县食药监局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加强对购进原料的审查,控制产品风险,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并将案件线索移送给原料生产单位所在地的广东省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追溯查处。

3月16日,省暨合肥市食药监部门联合对忠俊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庐江县食药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忠俊公司分装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检查忠俊公司目前生产状况和整改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进行风险控制。 (石跃新记者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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