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主体”挺起现代农业“脊梁”
本报记者周晓东
近年来,安徽省始终坚持把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选择,以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快速发展壮大,加快了现代农业建设步伐,推进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在4月21日省政协召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界别协商会上,委员们呼吁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新主体”挑起安徽现代农业的“大梁”。
随着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农业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素质结构性下降等问题日益凸显,许多地方留乡务农的以妇女和中老年为主,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比重超过50%,尤其是占农民工总量60%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回乡务农,今后“谁来种地”和“怎么种地”问题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直面:今天谁在种地
记者了解到,在安徽省农村,由于种植粮食低于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打工的收益,并且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民工大军纷纷走出田野,涌向工厂、企业、建筑工地,一些地方种植粮食的积极性不断降低,“谷贱伤农”的同时出现了粮田撂荒,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受到影响。之前有省政协委员调研发现,一些地方粮田变成了抛荒田,一些高产田变成了一年只种一季的 “休闲田”,还有些粮田成了等待工业化的“围墙闲田”。
导致这种现象的根源,委员们认为,一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而留守的多为老弱病残妇,必须未雨绸缪,及早考虑如何培养农业接班人的问题。二是农民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比重正在明显下降,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三季度安徽省农民工外出从业每月获得收入262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农业(种植业)在相当多的农户那里已经只是收入增长中的 “副业”。因此,“怎么种地”的问题已难以回避。
普通农户土地面积少,对土地的资金和劳力投入有限,多数土地收益低。现代农业是集约化的农业,要求生产要素聚集,相应的管理要素也更加复杂。保障粮食安全,推进农业转型发展,小农生产方式已经无法适应这种需要。
阻碍:土地细碎化
“我国现行的农业土地经营制度是在改革开放后形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改革初期按人口平均分配的,人均1.5亩地,户均不足10亩,在此后的30年里这种状况几乎没有变化。 ”马传喜委员说,前半段的农业增长动力来源于家庭高效率的劳动管理以及种子、化肥等物化产品的高效投入;后半段的农业增长动力则来源于农业税的减免、农业补贴的增加以及农产品保护价格的不断提高。
“但现在问题是农业劳动人口或家庭成员的兼业化越来越明显,这种情况有时严重到农业劳动主要依靠妇女和老人完成。”马传喜说,尤其是土地的细碎化、劳动的轻简化,精耕细作的传统在逐步丧失,而现代农业装备和机械的使用受到限制或作业效率难以发挥。
“小生产、小规模、单打独斗现象普遍存在。 ”陈定新委员说,尽管普通农户由于土地面积少,对土地的资金和劳力投入普遍不大,多数土地收益低,但由于当前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现实,农村居民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农民对流转土地心存顾虑、意愿不强。
“现代农业是集约化的农业,要求生产要素聚集,相应的管理要素也更加复杂,小农生产方式已经无法适应这种需要,必须搞规模经营。 ”崔执凤委员说,此外现代农业是标准化农业,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都要求一定的规模,一家一户成本很高,根本做不下去。尤其是现代农业是品牌化的农业,要保证农产品质量、维护品牌,都要求一定的规模,也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据对庐江县3户种植100亩左右种粮大户调查,2012年每户种粮收入达到10.7万元,是一般农户的5倍,是外出农民务工者的4倍。相对于散户,粮食生产规模经营有利于稳定扩大耕种面积,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
4000亩地能做多大的文章?天长市益民村新型农业专业合作社交出了一份不错的答卷。据安徽省联合调研组2013年一份调研报告数据显示,该社全年产粮942万斤,除兑付成员每亩450斤稻谷外,实现经营收入479万元,合作社盈余46.1万元,672户成员分红43.5万元,成员户均增收1100元。
农业龙头企业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像含山县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安徽大平工贸有限公司为代表,大面积流转土地用于优质油料基地建设,该县已发展成为泛长三角地区重要食用油脂供应基地。宁国市在詹氏、山里仁等一批龙头企业的带领下,相继成立了35家山核桃合作社和43家山核桃加工企业,全市38%的农户从事山核桃生产。 2012年,户均增收达万元,山核桃已成为宁国农业的支柱产业。
家庭农场崭露头角成为农业集约经营的新兴力量。据安徽省联合调研组调研报告显示,近年来,在专业大户发展的基础上,不少地方开始了发展家庭农场的试点探索。合肥市、宿州市以及天长市、郎溪县等地,相继出台了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注册办法,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力度。郎溪县财政拿出2000万元,作为奖补资金和担保基金,5年来帮助家庭农场获得贷款4400多万元。家庭农场运营中,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2012年,天长市家庭农场水稻平均单产1000斤,创历史新高,亩均增收130元以上。
武敏委员说:“当前‘三农\’工作的新形势就是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现代农业生产联合体,使农业龙头企业、各类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抵御市场风险,发展现代农业。 ”崔执凤委员也认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集中,“让更少的农民种更多的地”,破解“谁来务农”、“怎样务农”、 “农业出路在哪”难题。
截至2013年,安徽省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7300多个,各类专业大户15.4万户,农民合作社4.18万个,规模以上龙头企业4942家。实现土地流转面积达2856万亩,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全省粮食增产的90%都来自于这些新型经营主体的贡献。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安徽省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骨干力量,要在完善土地政策、拓宽融资渠道、财政支持政策、人才培训引进、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下功夫。
推手:“新引擎”发好力
委员们认为,种养专业户、家庭农场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骨干,能够有效集成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是今后商品农产品特别是大田作物农产品的主要提供者,是发展合作经营的核心力量;农民合作社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中坚,是引领家庭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力量,是联结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桥梁;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引领,是分散经营有效对接社会化大市场的重要平台,是带动其他经营主体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的核心力量。为此,当前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文章:
魏彩华委员建议,大力培育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促进家庭经营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流转。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产品质量。 “还有鼓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推进以土地承包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充分发挥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资料和资源的集聚效应。 ”此外,龙头企业在吸收和利用社会资金、转化先进技术、应用人才和管理经验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已成为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魏彩华委员认为要鼓励其做大做强。
“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当前还要亟待明晰他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头企业)之间不同的定位。 ”程金林说,只有如此,才能有效整合完善各项农业扶持政策,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均等化的扶持政策,体现整体推进新型农业体系的总要求。 ”
张怡委员认为,要探索积极的财政、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机制。 “如政府设立担保基金,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制订直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优惠政策,增加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及直接从事生产的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项目;扩大农业信贷担保范围,研究制定抵(质)押物的办法等。 ”崔执凤委员建议,还要加快发展农业保险。 “像扩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开展家畜、家禽、渔业、特色农业、制种、农机具、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保额标准,增加由财政补贴保费的比例。 ”
张文平委员建议,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吸引和留住乡土人才,着力打造合作社领军人才队伍,架起农户与龙头企业、农户与市场的桥梁,提高现代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和市场化程度。
“在推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过程中,必须切实尊重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切不可损害农民的承包经营权,从而形成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与尊重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相互促进的局面。 ”刘新跃委员说,要让农民进城进得踏踏实实、留乡留得安安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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