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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首起醉驾入刑案顺利执结法官送来执行款

安徽法制报 2011-11-03 23:56 大字

“你把这笔钱存起来,以后和儿子一起好好培养孙女。 ”泥河法庭法官和村委会主任一再叮嘱张大妈。 10月31日,庐江县泥河镇八里村,一间摇摇欲坠的土屋前,张大妈不停说着感谢。法庭送来的11万元执行款,对不幸反复降临的家庭来说,有着别样的安慰。自醉驾入刑后,庐江县第一起醉驾案也以此次的执行送达为终点,画上圆满句号。

今年5月3日,65岁的苏文(化名)和乡邻在村边的公路旁树荫下聊天,哪知飞来横祸,醉酒驾车的李鸿(化名)路过此处,车辆径直撞向苏文,导致其当场死亡。

苏文走了,丢下65岁的老伴张大妈,还有精神有障碍的儿子,孙女才上小学四年级,媳妇早些年已经离婚走了。事故发生后,李鸿与苏文的家人在交警部门协调下,民事部分达成调解,拿到了超过交强险部分的17万元。之后,为了能够继续拿到交强险的11万元赔偿,张大妈和儿子直接到泥河法庭要求起诉。“他们没有诉状,也不知道怎么打官司。 ”泥河法庭的李革会副庭长见状,立即与当地的司法所取得联系,说明了张大妈的情况,帮助其争取到了法律援助。今年7月27日,案件开庭,8月4日法庭就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张大妈11万元。“为了尽快让张大妈拿到钱,我们法庭不断和保险公司联系,敦促其自动履行。就在10月17日,保险公司将11万元汇至法院的账户。”承办此案的李革会副庭长还不放心,考虑到张大妈不识字,其儿子又有精神问题,于是向庐江法院申请,将11万元现金直接送到张大妈家,帮其省去了拿支票去银行取钱的麻烦。

当天,为了将钱顺利送达张大妈家,还特地请当地的村委会主任带路。乘车20分钟,又下车走了20分钟曲折蜿蜒的乡间小路后,送达的队伍才来到了张大妈的家。

“我们早在2007年就在基层建立起协助法院执行的联络网。当时,泥河法庭是执行联络机制在安徽唯一试点法庭。 ”钱宏生庭长告诉记者,熟悉村情社情的村委会主任、威望高的人员都相继成为法庭执行联络员,在法庭执行、送达工作中,有他们协助,保证法官能够顺利找到当事人、有效促成执行履行或者和解。目前,执行联络机制已经在全省推开,联络员已在越来越多的基层法庭审判中不可缺少。

·本报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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