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银行卡该何去何从
1月21日下午,庐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迎来一位不速之客,来者自称王永泽,庐江县罗河镇人,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目的是交2000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原来,王永泽在马鞍山工作,春节前回庐江县罗河镇的老家过年,在年前准备到位于罗河街道的农村信用联社的ATM机上取点现金,腊月二十八上午,当王永泽到罗河街道的农村信用联社的ATM机上插卡取钱时,发现银行卡插不进ATM机的卡口,突然有一沓现金从ATM机的出票口吐出来了,再试着插卡,有一张银行卡从ATM机的卡口退了出来,数数现金共有2000元。当日下午,王永泽赶到离罗河镇有30余公里的庐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将2000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交到经侦大队民警手中。
事后,庐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为了找到失主,通过公安与金融部门建立的警银协作机制,积极与发卡行联系,获取了该张银行卡持有人的相关信息,再通过持卡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到持卡人唐某某的联系电话,当即电话通知唐某某到经侦大队领取银行卡和现金,唐某某接到电话后感到很震惊,他竟然不知道自己的银行卡遗失在ATM机上,还有属于自己的2000元现金。
无独有偶,同样是捡到银行卡的张某却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12年1月13日14时21分,庐江县金牛镇的夏某报案称:其当天上午8时许在庐江县金牛镇农业银行存了6600元,10时许发现银行卡不见了,随后到金牛镇农业银行营业厅查询,发现其银行卡内现金已被人取走了。接报警后,庐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相关调查工作。查明:夏某的银行卡被张某捡拾,随后,张某伙同其妻子在ATM机上将密码试对了,分四次取走卡内人民币6500元。在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下,近日,张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还该信用卡及现金65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及其妻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庐江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以上两起捡拾银行卡事件中,行为人采取的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处理方式,得到的也是两种不同的结果,前者显示的是中华民族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后者却因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警方提示信用卡用户,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并注意用卡安全(定期更换密码),同时也忠告那些有不良用心者,捡拾信用卡并将卡内现金取出据为己有者,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请三思。 ·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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