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减刑假释在阳光下运行本报记者亲历法官“进监庭审”

安徽法制报 2011-11-11 23:54 大字

[摘要]本报记者亲历法官“进监庭审”

11月9日8点,初冬的寒气让行人不自觉的裹紧了身上的衣服。记者赶到位于合肥市政务区的合肥市中级法院门口,与该法院刑事审判三庭的法官会合,我们将前往位于庐江县的省潜川监狱,这天,法院要在监狱开庭审理4名服刑犯人的假释申请。“所有假释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开庭审理,因为有很多证据需要开庭审查。通常,我们也会选择前往监狱,现场开庭,一是异地提审服刑人员不方便,二是我们在监狱现场开庭,很多服刑人员旁听,也会带来教育作用。”刑三庭副庭长陈华琳告诉记者。

驱车两个小时,队伍才到达目的地。法官们没有停留,在监狱民警的带领下直接进入监区,开始庭审。“合肥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三庭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申请假释服刑人员程某、鲁某、张某、王某先后进入临时布置的法庭。监狱方面开始提出假释建议书,服刑人员陈述自己的服刑改造情况,检察机关当庭进行质证。持续了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有条不紊。所有的程序在旁听人员看来并不复杂,但我们所想象不到的,却是在开庭前所有准备工作的全面性。

由于假释是对在监狱的服刑人员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所以对于假释,有层层审核的制度规定,十分严苛。通常,获准假释的服刑人员服刑期要超过原判刑期的一半,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在潜川监狱,决定对哪个服刑人员提出假释申请是根据服刑人员日常改造中累计分数及表现来决定的。一旦决定哪个服刑人员可以申请假释后,检察机关就介入监督。其他服刑人员也可监督。监狱一旦决定对哪个服刑人员申请假释后,要通过监狱内部3次会议和3次公示,没有任何服刑人员和民警提出异议,方可向法院提出假释申请。法院开庭审理后将合议意见在监狱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假释裁定才下达。“如果这次我们能裁定你假释,希望你走上社会后遵纪守法好好做人;如果不能裁定你假释,希望你继续好好改造,争取下次申请假释。 ”庭审结束时陈华琳语重心长地告诫。 ·本报记者唐欢·

新闻推荐

缓刑犯嬗变就业明星

本报讯“犯错了不可怕,失败了也不可怕,人生允许知错就改、从头再来。 ”12月29日,忙碌的袁弘(化名)在电话那头回顾自己起起落落的人生,发出一句这样的感慨。在上海奉贤区,他是广为人知的安徽企业协会常...

庐江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庐江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