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女婿送岳母“观光汽车”入户遇尴尬 民警解释称,旅游观光车应当固定在景区内驾驶,禁止上路

皖江晚报 2015-12-09 03:17 大字

电动观光汽车。苏自山摄

本报消息记者苏自山通讯员吴小明朱丽莉报道 12月7日上午,含山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轻微碰擦事故中,依法查扣一辆“四不像”电动观光汽车,这辆观光汽车本是当事人朱某的女婿买来让其接送小孩用的,岂知车辆在登记入户时遭遇了“黑户”的尴尬。最终,在民警的劝说下,朱某将车辆领回并返还女婿作退货处理。

当日8时许,含山交警接到报警称:在含城三小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出警处置。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勘查,事故为一辆电动三轮车超车时,剐擦到同向的一辆电动汽车,由于损失轻微加之双方都是送学生上学的家长,双方在民警的调解下很快达成了一致,由电三轮驾驶人孙某赔偿电动汽车司机朱某100元,事故作私了处理,现场由于朱某驾驶的电动汽车没有悬挂号牌,民警依法对车辆予以扣留,要求其提供相关购车证明依法登记入户。

后期朱某带着购车发票及车辆出厂证明来到交警队,经查询,朱某持有C1证,具有驾驶小型车辆的资格,车辆是在江苏省购置的,花了三万多元,出厂证明标注为电动观光汽车。朱某本人也积极表示要购买保险并登记入户,要求民警帮助咨询需要走哪些法定程序,然而民警带着朱某提供的车辆资料咨询车管所时,得到的回复令人颇为尴尬,朱某所驾驶的电动汽车不在登记入户机动车范围之内,属“四不像”车辆,不能上道路行驶。

原来朱某所驾驶的电动观光汽车及生产厂家,不在“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

品公告”范围之内,虽然其外形、参数都达到机动车标准,但无法为其办理登记入户手续;同样车辆也不属于“电动车、残疾人专用车”范围,也无法参照入户;而作为旅游观光车,应当固定在景区内驾驶,不可以上道路行驶。

这样的结果让朱某非常失望,对此民警教育朱某:此类车辆不属于正规厂家生产,其技术性能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检验,在道路上行驶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加之不能登记入户,后期一旦发生责任事故,所有

的费用都将自行买单。对此朱某向民警表示,车辆是女婿从江苏省花了三万多元买来,专门让其接送小孩及日常代步用的,本以为就是电动汽车,准备这几天就买保险、登记办号牌,没想到出现了这样的结果,这样的“黑户”车以后不开了,后期一定让女婿做退货处理。

最终,应朱某准备退货的返还请求,民警向其返还了车辆,并监督其后期将车辆依法处理,及时消除了一起非法车辆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

新闻推荐

全市70所村卫生室年底前全面投入使用

博望镇友林卫生室。(扩建后)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资料室、值班室相对独立,空调、电视以及基本的医疗器械设备配备齐全…...

巢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巢湖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