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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酒驾后逃逸被查欲找妻子顶包 交警及时规劝二人交代事实,肇事者被依法刑事拘留

皖江晚报 2015-12-14 15:29 大字

本报消息记者苏自山通讯员朱丽莉吴小明报道12月13日凌晨,含山县个体经营者刘强,酒后驾车在含山县城区太湖山路,追尾撞上了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的王艳,致王艳受伤。刘强驾车逃离现场,当交警在刘强家中将其查获时,刘强竟企图让妻子来顶包处理,最终他的小伎俩被交警及时识破,刘强本人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12月13日1时8分,含山交警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含山县太湖山路,一辆轿车撞上电动车后逃逸,要求立即出警。接警后,交警迅速到场处置,经现场勘查,伤者王艳及其所骑的电动车被撞出近五十米远,电动车随车物品及肇事车辆遗留碎片洒落一地。

报案人小胡向交警反映:他在后方路口等红灯时,亲眼目睹了事故的发生,一辆白色福特牌轿车撞人后逃离现场,由于距离较远当时没看清车牌号,但车辆是往南逃逸的。交警立即协同救援人员将王艳送往医院急救,

随后,交警成立专案组,开展现场勘察及证据收集工作,并根据报案人小胡所描述的肇事车辆特征,调取各主要路口的监控,开展肇事车辆的追逃工作。

当天2时许,医院向交警部门通报,伤者王艳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时专案组通过多种手段排查,初步锁定了肇事车辆及嫌疑人的藏匿地点,于当天3时找到肇事车,同时将嫌疑人刘强查获。面对交警的询问,刘强坚称自己不知情,车辆一直是自己妻子驾驶的,其妻子宋霞向交警承认事发时车辆为自己驾驶,交警依法将夫妻二人传唤至交警队接受调查。

经呼气检测刘强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而宋霞的检测结果为0。后经隔离询问,宋霞始终无法说出事故发生的细节,具有明显的冒名顶替嫌疑,而刘强也是不愿意面对事实,闪烁其词并一个劲地叹息。

对此交警耐心地做夫妻二人思想工作,反复向二人宣传政策法规,告知现场逃逸已经错了,不要再因为想掩饰事实而一错再错。在交警的规劝下刘强感到事态的严重性,如实向交警讲述了自己于12日晚间与朋友聚餐喝了酒,后来凌晨驾车回家时,不慎撞到了前方同向的电动车,事发后以为受害人没多大问题,加之自己喝了酒害怕被处理,所以驾车逃逸,准备等上午酒劲下来了再到交警队投案。

而宋霞得知刘强肇事逃逸后,对其是百般责备,并要求其赶紧投案自首,但交警找上门的一刹那,宋霞的思想还是发生了动摇,因害怕丈夫受到处理,竟答应了丈夫顶包处理的要求。

至此,一起酒驾后肇事致人死亡的逃逸事故,被及时侦破并还原事实真相。

12月13日上午,刘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含山县公安局刑事立案,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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