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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保护利用获“高参”安徽省农民耕地保护协会运作三年多方共赢

安徽法制报 2015-07-31 12:36 大字

[摘要]我省农民耕地保护协会运作三年多方共赢

“2013年,我们全村的6200多亩土地,通过耕地协会的宣传和组织,整体流转给含山县一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土地得到高效利用,村民对于不需要耕地即可以获得的补偿也很满意。土地流转,集约化利用,耕地建房的现象也随之消失了。” 7月22日,含山县运漕镇黄墩村党支部书记张胜斌欣喜地告诉记者。运转了三年,黄墩村成立的安徽省首个农民耕地保护协会,兑现了当初的“承诺”。

■安徽省再添“农耕协”

2012年7月16日,安徽省首个农民耕地保护协会在含山县运漕镇黄墩村挂牌成立。这意味着安徽省农民开始由被动接受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变为主动参与耕地保护和管理。“协会成立初衷就是保护耕地,发展生产。近些年村里违法占用、滥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现在村民有了主动管理村内事务的意识,积极要求参与耕地保护、农业生产。协会应该是农民公民意识不断成长的自发诉求。 ”作为协会会长,张胜斌当初这样描述。

无独有偶。今年7月初,池州市东至县洋湖镇永济村成立了农民耕地保护协会。

与黄墩村一样,在镇政府和国土部门的宣传指导下,永济村的农民耕地保护协会经过全体村民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由35人组成,监事会由3人组成,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7人,主持协会日常工作,下设耕地保护法律宣传组,耕地保护巡查组,涉土纠纷调解组,目前入会农户328户,占全体村民绝大多数。“还有少部分村民因为举家外出打工,暂时无法联系。”协会会长,也是永济村党支部书记的黄建鹏告诉记者。

■协会充当经纪人

在永济村,协会一成立,便依托土地流转合作社平台,以及其它合作经济组织(苗木花卉合作社、野葫芦合作社等),将全村土地1700亩整体流转,跨村流转80亩,其中被抛荒和闲置土地共720亩,进行“一烟一稻”或“一麦一稻”种植,另外嫁接项目对全村水打沙压、滩涂和拆迁闲置地块等进行复耕,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目前,永济村已作为省美好乡村建设试点村批准立项。为了杜绝耕地乱建现象,理事会成员中有威信的老党员充分发挥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加入到动员队伍中,宣传动员村民集中到指定村落建房,打造一流居住环境,同时对空出来的土地进行迁后复耕。

张胜斌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原本随着城市化进程,黄墩村的青壮年几乎全部外出打工,留下老年人守着耕地,辛苦劳作,一亩土地年收入不超过1000元。协会成立后,积极联系土地流转,引进农业产业化企业,通过挨家挨户的政策宣传和征集意见, 99%的村民都同意将土地有偿流转。流转后,一亩土地的一年费用加上国家各项补贴有700多元。土地所有人坐在家里就有收入,很多留守老人更愿意这样选择。

■耕地守护“第一人”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中,一是抛荒闲置土地带来的纠纷,二是外嫁女与村规民约的冲突。 ”肥西法院民一庭法官朱丽琴常年接触此类案件,经验丰富。她告诉记者,村一级自治组织在村民中的威望很高。审理的很多案件,如果能够通过他们进行法律宣传和组织引导,往往顺利调解。农民耕地保护协会这一形式,由于成员都是村民选举出来,在当地具有相当信服力。“他们带着足够的法律意识去进行宣传和保护工作,那么耕地保护无疑效率很高。另外,耕地协会与市场衔接,杜绝抛荒和土地乱建,必然大大减少矛盾纠纷。 ”“农民耕地保护协会正在实现农民、村委会、政府三者间的共赢——矛盾纠纷更少,土地收益更高,耕地红线更牢。”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土地流转出去,不耕地也有固定收入。村民们通过我们的宣传,也不会占用耕地乱建,所以现在的土地管理工作一下子就简单了许多。 ”张胜斌告诉记者,三年多来,协会仍坚持每个月都和镇国土、建设、司法、民政、水利、农业等部门开通气会,了解最新的政策,也传达村民们对新农村建设、耕地保护以及农业生产方面的意见和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以永济村作为试点,东至县国土部门准备在全县推广普及农民耕地保护协会形式,有效解决违法用地、抛荒闲置耕地等问题。

·本报记者唐欢实习生朱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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