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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处长收钱“捞人”招摇撞骗判刑五年

安徽法制报 2014-04-16 20:55 大字

含山讯 一男子自称是安徽省公安厅的处长,在取得他人信任后承诺帮忙,骗取“关系疏通费” 10万余元——该名男子近日被含山县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3年8月,受害人方某的朋友韩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方某通过别人介绍找到姜某,姜某宣称自己是安徽省公安厅的处长,名叫“徐彬”,父亲退休前是省公安厅厅长,并以疏通关系为由,共骗取方某7万元。后方某本人也被刑事拘留,方某的家人再次联系姜某,姜某以找关系为名,又陆续骗取了近4万元财物,被其挥霍一空。

后方某发现被骗,遂到公安机关报案。同年年底,姜某被抓获。案发后,姜某亲属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1068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且系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做出如上判决。 (贾长山马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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