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民生工程已于月份全面完
太和县2014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民生工程已于5月份全面完成补贴发放任务。为进一步扩大扶助人群,提高原计生特扶对象的补助标准,太和县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出台了《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积极建立健全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体系。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实施意见》从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着力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遇到的特殊困难。
生活保障方面,提高经济扶助标准,特别扶助金为每人每月40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住房困难的,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或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等。
养老保障方面,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县财政按最高标准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有的地方代缴;优先安排养老照料,60周岁以上的优先安排入住养老机构,选择居家养老的优先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年满60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500元老年护理补贴,年龄每增加10岁每月增加100元。
医疗保障方面,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由县财政代缴全部个人参保资金,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医疗服务;建立再生育扶助制度,所需经费最高可报销2万元,超出部分再由省人口基金在1万元限额内据实补助。
社会关怀方面,建立联系帮扶制度,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信息系统,开展志愿服务,加强沟通了解;给予退休关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中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退休时按100%发给退休金或者给予不低于6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达到退休年龄时比照执行;同时实施紧急慰藉、收养服务、扶持就业、法律援助、教育资助等其他关怀活动。
《实施意见》还分解了任务,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保证投入、工作、监督落实到位。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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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关加加 通讯员 薛建邦 史浩然
太和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太和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