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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李天然为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太和县近日出台

阜阳日报 2014-06-06 10:09 大字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天然)为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太和县近日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及时办理行政和工资关系的通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组织决定到新单位任职或经组织批准工作调动,应在发文一个月内办理转移党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对本通知下发前工作调任后尚未转移工资关系的人员,要认真自查自纠,在一个月内将党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转入现工作单位。

《通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办理调动人员转移手续。对工作调动后,不按要求办理行政、工资关系转移手续的,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办理工资变更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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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关加加 通讯员 方克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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