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小偷小摸令人讨厌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3-10-22 11:09 大字

偷只鸡,毒只狗……在农村,这一现象时而有之。对这些偷盗现象,法律一时难以根治,同时,这些行为亦违背道德,有失文明,令人非常讨厌。

今年中秋节回老家时,母亲就对我和弟弟妹妹说,我家山场上5棵大杉树被别人偷走了,令老人非常气恼。事后,母亲经过多方打探,才知道树被表叔唐宜贵砍伐了,已出售给他人。母亲找表叔理论,表叔说因两家山场相邻,他没搞清山场界线,错伐了,并表示愿意赔偿,可表叔光是说说,迟迟不见行动。

弟弟非常生气,说这是表叔有意为之,并非错砍。弟弟要到派出所报案,想教训下表叔,以防今后再次发生。母亲出面阻拦,说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应以和为贵。

在农村,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很多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有一些生活困难的人,偷粮窃菜在所难免。现在不同了,只要有健全的双手,勤劳奋斗,吃喝早已不愁。

当然,还是有少数人,因好吃又懒做导致经济拮据。日子过得窘迫,就打坏注意,向别人伸手,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偷窃的坏毛病。最近,太和县坟台镇一读者说,当地一偷狗贼,用麻醉枪射狗时,不幸射中一位老太太,老人不治身亡,偷狗贼逃逸,但最终难逃法网。

为此,记者规劝有这一癖好的人,洗净自己的双手,不要再做这些一不道德不文明不光彩的偷盗事了,为和谐美好的乡村、为自己的生活,做出一点贡献。

本报记者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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