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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措施扎实推进

阜阳日报 2014-04-01 10:23 大字

[摘要]阜阳市2014年33项民生工程工作有序进展

阜阳市完成第一季度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阜政办[2014]6号文件精神和市民生办的统一要求,截止到3月28日,各县市区、市直民生工程成员单位全部完成了第一季度民生工程既定目标任务:市、县(市)区分别召开了民生工程启动会;市与县(市)区、市直民生工程成员单位,县(市)区与乡镇、县市区直民生工程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市、县(市)区编制了民生工程具体实施细则方案;制定了推进工作措施、宣传方案;分解了目标任务,编制了年度投资计划。

阜阳对2014年民生工程工作提八项具体要求

为把省政府、市政府关于2014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结合省财政系统四级视频会议精神,阜阳市民生办对全市民生工程工作提出八项具体要求:

一、关于提高认识增强措施要求

  

今年是民生工程实施的第八个年头,全市累计共投入的财政资金总量400多个亿,惠及千万百姓,覆盖城乡角角落落,人民群众的各项生活指标都得到了提高,社会经济、生态文明、城乡建设、大众福利等等取得空前进步,成绩斐然。

去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纵观全年实施过程,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事民生工作的同志进一步提高认识,绷紧抓好民生工程工作这根主弦,增强抓好民生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决不能穿新鞋走老路,经验主义办事,死搬硬套,工作无新意。

要求各县市区民生工程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来牵好头,敢于负责、勇于负责。市直民生工程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系统民生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采取强化宣传、倒排工期、督查、审计、通报等措施抓进度,要进一步完善联系点制度和帮扶制度,不折不扣地有效推进今年民神工程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关于全市工作开展序时目标要求

一季度:第一、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市直民生工程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县市区政府与乡镇、县市区直民生工程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第二、各县市区、市直民生工程各成员单位编制好民生工程具体实施细则方案。(3月10日前完成)第三、制定具体推进工作措施、宣传方案。(3月10日前完成)第四、分解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编制民生工程年度投资方案。(3月10日前完成)第五、各县(市)区召开民生工程启动会议。

二季度:第一、工程类项目5月底招标结束,全面开工。第二、5月份定为全市民生工程主题宣传月。第三、6月份召开全市第一次民生工程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本县市区工作推进会)。第四、6月20-30日开展全市第一次民生工程综合性督查。市直民生工程各成员单位系统内专项督查时间自行确定,督查结果报民生办。

三季度:第一、主抓工程类建设进度,7月份召开一次工程项目建设现场会。第二、开展对已完工项目的重点审计督查,市审计局统筹安排。第三、开展第一次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巡查。第四、召开全市季度调度会。

四季度:第一、11月30日,工程类项目全面完成任务(即可入住、使用、运行)。第二、11月20-30日开展全市第二次民生工程重点综合督查。第三、全面开展全市民生工程绩效考评,12月20日结束。第四、开展工程类项目重点审计验收工作,做好全年工作总结。

三、关于开展常态化宣传具体要求

   (一)规范动作的宣传要按市民生办《阜阳市2014年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宣传方案》(民生办〔2014〕1号)文件要求如期完成。市直民生工程成员单位阜阳电视台和阜阳日报社要积极主动帮助各县市区、市直民生工程成员单位开展好电视、报刊宣传,今年市政府将按照播放宣传数量和刊登期数对县市区、市直民生工程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考核。

(二)民生工程主题宣传月,要根据本单位特点开展形式多样活动。如颍泉区2013年开展的首届民生工程书画展,阜南县开展的全省第一家“民生手机报”等,进一步多角度讴歌民生工程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宣传民生成果,宣传民生政策。

(三)市民生办每月二期《民生简报》和网上民生工程专栏,宣传采纳的信息作为对县市区和市直民生工程各成员单位考核的内容之一,并每月通报采纳情况。

四、关于重点审计监察要求

市政府仍对今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进行全部考评,督导类项目主要由部门负责。对12个考核类项目,全部列入审计监察目标任务,市审计局、监察局制定具体细则,各县市区在市级细则基础上,由县市区民生办统筹安排本县市区具体方案。市政府对市审计局、监察局出具的审计、监察报告进行综合考评。对考核类项目没有进行全部审计、监察的县市区取消年度考评资格。

五、关于标识标牌设立要求

   2014年度完工项目标识标牌设立,严格按照市民生办2013年《关于要求统一实行民生工程标示牌的通知》(民生办[2013]20号)文件要求办理。民生办要与财政局及时沟通会商,核清工程类建设项目数,核准标识单价,列入配套资金,建好一个上标识一个。由各县市区民生办统一设计、统筹安排、统一验收。这项工作各县市区民生办同志要落实好,规范性动作要规范做,分管民生工作的局长要亲力亲为,切实做好全省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工作。

六、关于月报告制、通报制要求

   针对去年市审计局对“安全饮用水”个别项目的审计发现的年末资金结余量大、未设专户进行换算、不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项目后续运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引起各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财政部门要跟紧工程完工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于滞拨情况要分析原因,要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反映、报告。针对存在的一些情况,今年要求对民生工程资金拨付,实行月报告制、通报制,尤其加大对工程类项目资金拨付的监控,从3月份开始一月一通报。

七、关于责任督查县市区分工要求

   市直民生工程成员单位重点联系县及重点督查方案要求于3月10日报市民生办备案。市财政局各相关科室所对应的民生工程联系县区即为该科室分管局长的联系点,责任到科室,实行全年督查,分季报送督查情况。

民生办负责督查、指导、帮助颍泉区开展民生工作,预算科负责督查、指导、帮助开发区开展民生工作,综合科负责督查、指导、帮助颍东区开展民生工作,经建科负责督查、指导、帮助颍州区开展民生工作,金融科负责督查、指导、帮助太和县开展民生工作,税改科负责督查、指导、帮助界首市开展民生工作,农业科负责督查、指导、帮助临泉县开展民生工作,教科文科负责督查、指导、帮助阜南县开展民生工作,社保科负责督查、指导、帮助颍上县开展民生工作。

八、关于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要求

由于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整,今年要求市、县(区)级对特邀监督员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每县市区重新推选出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一名,作为市级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县市区特邀监督员可适当增加。

要求各县市区把所确定的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名单于3月10日报市民生办备案。邀请特邀监督员每月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民生办要把开展民生工程的宣传材料、政策解读、民生信息送特邀监督员,并定期听取特邀监督员对民生工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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