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入狱后又冒充哥哥行窃
本报讯 曾因犯罪三次入狱,刑满释放后怕被人歧视,便冒充其哥哥的身份办理了身份证,然后堂而皇之地进行盗窃。日前,被告人范华堂因犯盗窃罪,被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现年51岁的被告人范华堂系阜南县老观乡王岗村农民。 1995年6月,其在宁波市打工期间,因犯盗窃罪被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8年10月又因犯盗窃罪再次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2009年8月1日刑满释放。
刑满释放后的被告人范华堂怕当地人歧视自己,便以其哥哥的身份办理了身份证,然后堂而皇之地继续行窃。 2012年8月18日14时许,被告人范华堂骑一辆黑色摩托车至宿州市环城北路,在该路某时尚汽车装潢店门前,将被害人孙某停在店门前轿车内的4700元现金及两部“苹果”手机盗走。经鉴定,两部手机价值人民币7650元。同年9月5日16时许,被告人范华堂在徐州市西苑华润花园门前,趁被害人孙某下车的一瞬间,将孙某副驾驶车上的黑色联想笔记本电脑盗走。后经鉴定,该电脑价值人民币2358元。2012年9月6日上午,被告人范华堂窜至宿州市环城北路再次行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范华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遂依法对其给予了从重处罚。
(夏长征李文举记者江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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