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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八万被征地者将老来无忧

皖东晨刊 2010-11-03 16:38 大字

[摘要]我市出台失地农民社保新政

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意义不言而喻,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村集体土地不断被征用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人们关心的焦点。记者近日从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知,为了让滁州市被征地农民真正后顾无忧,滁州市已正式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打破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约束,开列了不同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参保的详细优惠政策和补助办法,一系列社保新政将全力保障全市被征地农民年老无忧。

现状:近8万人符合保障条件

滁州市自2006年开始建立并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重点。记者从滁州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底的数据显示,全市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78645人,76282人已纳入保障范围,其中到龄领取基础养老金有1.3万人。

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大部分到龄人员没有参保缴费,现在只能领取政府每月发放的110元基础养老金。

新政:“真金白银”助力参保

如何让被征地农民老来无忧?记者了解到,滁州市此次出台的社保新政不仅打破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保”的户籍约束,还拿出“真金白银”助力被征地农民参保。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补缴15年或10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保”,政府相应给予6000元或4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如参加“城保”确有困难,可按征地时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0%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障费参加“低保”,政府将补助20%的缴费资金。

“无论是参加‘城保\’或‘低保\’,到龄后其享受的待遇将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不断水涨船高。”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特别是参加“城保”,到龄后享受待遇水平远高于“低保”,完全解除了其老年生活因物价水平变动产生的困扰。需要提醒的是,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应在领取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的3-6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记者张开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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