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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法院 为26名农民工讨薪

皖东晨刊 2011-11-17 16:14 大字

晨刊讯 近日,琅琊区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成功为26名农民工讨要了工资。

经查,2008年,滁州市名优水产良种厂与滁州市宏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名优水产良种厂将位于南谯区城郊乡螃蟹岛的工程发包给宏源公司承建,后宏源公司将部分工程承包给杨某施工,杨某找了一批农民工在其承包的工地上干活,拖欠了部分农民工工资。今年8月,26名农民工向琅琊区法院起诉,讨要工资,涉案总标的106270元。

接案后,琅琊区法院及时调解,杨某同意一次性付清欠款。但时至10月下旬,杨某仍未付清欠款,其中15名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强制执行,琅琊区法院最终为所有农民工讨到了工资。

(黄元玉 记者李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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