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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离职村干部生活有保障

滁州日报 2010-02-05 18:17 大字

[摘要] 明光离职村干部生活有保障

本报讯明光市涧溪镇九塘村离职村干部丁广信,已72岁高龄。他从1961年开始一直在村上任村干部,一干就是36年,1997年因年龄原因离职。日前,按《明光市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暂行规定》,去年底,丁广信领到了1480元离职生活补助。他高兴地说:“不要看钱少,咱心里暖和啊!”

如何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让广大村干部老有所靠、退有所养?明光市在开展了多次的摸底调查工作后,在市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按照“低标准、广覆盖、普惠及”的原则,于2009年出台了《明光市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暂行规定》,决定从当年开始,每年由市财政预算安排150万元专项资金,对正常离任村干部实行终身补助。补助对象为建国以来,在村连续任职一届(或3周年)以上,且无固定工资、退休金等收入来源的正常离任村干部。按照每任职1周年,正职40元、文书28元、其他副职20元的标准每年发放一次,终身补助。补助标准将随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适当调整。全市符合条件的8879名正常离任村干部将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按年领取生活补助。

(严龙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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