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一农民安装电梯被砸伤专家:电梯公司须担责
[摘要]专家:电梯公司须担责
东至县张溪镇侯店村村民吴生寿给安徽奥力斯电梯有限公司安装电梯,安装时被瓦工掉落的砖块砸伤,公司一直不愿支付医疗费。
吴生寿受伤,公司需承担多大责任?瓦工有没有责任?
安徽奥力斯电梯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合肥市,该公司主要从事电梯销售、安装工作。2013年,公司将部分电梯安装活交给安装工吴重山,双方签定了安装合同。
“去年11月,吴重山所在公司的活多,忙不过来,他让我们过来帮助公司安装电梯。 ”近日,吴生寿告诉记者。
去年12月17日下午,吴生寿和吴旭平吃过午饭,准备上电梯井道施工。刚进去,吴生寿就被一砖块砸中头部,晕倒在地。 “十五楼砌电梯封堵门的瓦工何宏稳不小心将砖块掉了下来,砸伤了我。 ”
当时,吴生寿被送到安医大第一附属医院抢救治疗,共花了4万多元医药费。今后,还需进行颅骨修补手术。
“公司不愿意支付医药费,吴重山从我的7万多元安装费中扣除了4万多元垫付了医药费。 ”吴生寿说,第一次医治费用奥力斯公司公司都不愿支付,二次手术费可能也不会承担。
“我们不是不愿意付医药费,他找我们,张口就要15万元。不能他说多少就多少吧? ”该公司工程部黄经理说,何宏稳不是他们公司招聘的工人,砸伤了吴生寿,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记者从吴生寿、吴重山处了解到,何宏稳就是电梯公司招聘的工人。何宏稳也告诉记者:“电梯公司找我干活,我不小心,意外伤到吴生寿,责任应由公司承担。 ”
对此,有法律专家认为,吴生寿给电梯公司安装电梯,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同时,该“解释”还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对此,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报法律顾问韩宝认为,瓦工何宏稳在生产过程中致人损害,不慎掉落砖块,是失误,不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何宏稳不应承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本报记者 王明存 实习生 王贞
新闻推荐
18岁那年,他背井离乡,只身一人去北京打工,从打工到摆摊开连锁店,二十年来,东至小伙管其兵在北京经营烧烤卖店,赚取千万身家。管其兵从小家境贫寒。 1996年,他来到北京想靠自己的双手挣钱补贴家用。...
东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东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