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片跌碎不包换消协调解化纠纷
□通讯员 翟鑫 闫立军
晚报阳信讯 10月28日,家住阳信县城某小区的郝女士来到阳信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国庆节期间,其在县城的一家眼镜店花168元配了一副树脂眼睛,可是自从买回家后,几乎每次不小心跌落下来都会碎一小块,有黄豆粒那么大,到现在为止摔了三次了,已经不能戴了。于是,郝女士就去眼镜店讨说法,可眼镜店工作人员却告诉她树脂眼镜摔碎是很正常的,眼镜店没有责任。对此,郝女士很气愤,因为她以前也配过一副,戴了两年多,也没出现过这种情况,于是郝女士气冲冲地来到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其维护权益。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与商家取得了联系。商家解释说,郝女士的眼镜之所以会碎,是因为郝女士配的是半框树脂眼镜,开槽的地方很薄,如果跌落时正好是开槽的地方接触地面的话,就很容易碎。同时,商家也承认,开槽开的不好,摔的时候就也可能出现镜片破碎。消协工作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指出,对易碎商品,商家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消协工作人员与眼镜店老板协调沟通,商家同意为郝女士再免费配一副新的同一款式的眼镜,并告知郝女士正确使用眼睛的方法和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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