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漏雨四处裂缝劣质房谁担责?法院判决:无质量约定的自住房,业主自担责
[摘要]法院判决:无质量约定的自住房,业主自担责
一幢三间两层的楼房在五河县农村盖起来,本是件挣面子的事情,但楼主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下雨天楼顶漏雨,四下里尽是裂缝,住着吓人,但施工方不仅不维护,还找他要工钱。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一恶果,谁要为这一切负责呢?
据沫河口镇农民安米龙讲,2010年三四月间,同村搞建筑的王龙承建自己二层楼房(上下各三间)工程,双方口头约定:王龙包工不包料,底层工时价为75元/m2,上层工时价为65元/m2。同年八九月份,王龙带领工程队将楼房盖好,并陆续从自己手里拿走1万余元工价款,尚欠7000元未付。但一个月后一场雨,让新楼房现了原形,房顶出现漏雨,四处逐渐显现裂缝,住着提心吊胆。他多次找王龙,要求处理楼房漏雨、裂缝问题,对方既不处理,也一直未给一个合理说法,只是追要尚欠的工程款,以致双方还发生了纠纷。
新楼房成了窝心房,这让安米龙很难受。前不久,找人给楼房拍了照片以后,他向五河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王龙将楼房房顶重新浇顶,或者赔偿损失4万元。
王龙请了律师积极应诉。在法庭上,被告王龙辩称,一是安米龙所述工时价与事实不符,底层工时价实为80元/m2;原告不仅拖欠工钱不给,还将我打伤。二是安米龙所述楼顶渗漏等情况,与本人施工技术没有任何关系。是因为安米龙为省钱,不采纳施工方的意见,使用低于施工方要求的建筑材料,不用国标直径10m2的钢筋,而是采购非国标直径6m2的钢筋,且使用钢筋的密度也不听从施工方意见。因此,安米龙楼房屋顶存在渗漏,不能证明是自己施工技术存在问题。请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在诉讼过程中,安米龙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其楼房质量是否合格、以及房屋屋顶修复费用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先后委托合肥两家鉴定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鉴定。但鉴定机构以鉴定的房屋为农村自建房屋,建设方和施工方对房屋质量无书面合同约定、无设计图纸和相关施工资料等原因,对委托事项不予鉴定。
法院认为,王龙承包安米龙二层楼房的土建工程部分,双方之间形成承揽合同关系。庭审中,因安米龙对楼房存在渗漏、裂缝等质量问题,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故对其要求王龙将楼房房顶重新浇顶,或者赔偿损失4万元的诉讼请求,缺少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法院遂判决驳回安米龙的诉讼请求。
法律专家指出,农村建房一般都是找无资质的施工队承建,双方只有口头约定,无书面合同、设计图纸和施工资料,一但产生纠纷,无法进行相关鉴定,难以明确责任。在本案中还涉及到施工技术和建筑材料问题,而建筑材料是楼主自己采购的,责任就更难以确定。且安米龙提供的所谓楼房的照片证据,不是原件,而是复印件,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所以,安米龙要对漏雨的楼房负责。 ·陶成缪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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