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知识民工还款计划讨回工程款

安徽法制报 2013-02-01 22:33 大字

五河县民工陈上元,在打工过程中注意收集纸质、文字证据,以避免产生纠纷时处在不利地位。这不,他凭借着一份对方出具的“还款计划”,最终走上了讨回所欠工资的坦途。

打工工资起纠纷

农民打工,一般过程都很曲折,工资的领取也不容易。有一定文化的陈上元也是这样, 2009年3月至9月,经人介绍,陈上元为泗洪人老潘做某办公楼的楼梯、窗台等工程。总工程由一家公司承包,但陈上元由老潘支付工资。陈上元陆续从老潘手中领取工资,并写下收条。这其中也有例外, 2011年中秋节,陈上元妻子领4000元,却没有写收条。

工程完工后,陈上元与老潘因尚未支付的工资数额发生争议。经过多次协商, 2012年5月3日,陈上元与老潘写下“关于贰万元工资款付与未付发生分歧达成意见表”,双方达成协议:“老潘在2012年5月3日起20日内提供有效证据,否则视为此次分歧为老潘过错,应当在约定时间内付给陈上元此款,反之陈上元放弃向老潘索要此款。”同日,老潘又立下“还款计划”,并由介绍人担保。

还款计划是关键

“还款计划”写明“现老潘欠到陈上元……工资款共计叁万伍仟元整,注:其中贰万元发生分歧,具体情况按陈上元与老潘于2012年5月3日达成分歧协议结果决定。另,其中叁仟元为陈上元为某公司铺草坪砖余额,到时可扣除公司要求陈上元为其开具发票款”。约定:“老潘同意在2012年5月3日到2012年6月3日内,还陈上元叁万伍仟元工资款(如双方达成贰万元分歧协议陈上元失败,老潘还壹万伍仟元)。”此外“还款计划”还约定“担保人与欠款人具有同等还款义务”。

2012年8月16日,等不到结果的陈上元,来到五河县法院,递上了诉状,将老潘和担保人一块起诉,要求两被告支付所欠工资款35000元。

法院依据断案

开庭时,陈上元出示了“还款计划”等两份证据,老潘则出示4份证据,证明自己已支付陈上元款。

法院认为:被告老潘所立“还款计划”明确写明欠陈上元工资款35000元,其中20000元是否支付虽发生争议,但至今无充分证据证明该20000元已经支付。3000元铺草坪砖款本来是陈上元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经三方协议,该笔债务已转至老潘名下,由其负责支付。现老潘虽然予以否认,但其所立“还款计划”能够证明该事实。陈上元要求老潘支付工资款3500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支持。担保人应依照约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河县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民事判决:老潘欠陈上元35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被告担保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就这样,知识民工陈上元凭“还款计划”等证据,追讨工资的要求,获得了法律支持。该判决已生效。 ·陶成·

新闻推荐

近日本来是想外出旅游不料想护照没有办成全家人的双重

▲近日,本来是想外出旅游,不料想护照没有办成,全家人的双重户口也都被发觉。4月23日上午,一位女子来到砀山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护照。民警在审查其户口时,发现这人具有双重户口,一个户...

五河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五河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