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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呵护野生益鸟

安徽法制报 2011-02-14 00:55 大字

五河讯 春节期间,五河县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节日市场巡查中,发现并没收一批野生动物,其中,獐鸡102只、野鸡6只、野兔3只,并将其中6只野活鸡放归大自然。

五河县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该县金贸园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一农民正在吆喝兜售一批野生动物,工商人员当即上前制止,并依法将这些鸟类予以没收。工商执法人员在某冷库检查时发现一批被宰杀的獐鸡,经清点共102只。这种野鸟生活在水边开阔地,吃害虫,属益鸟,夏季遍布东北各省,冬季迁徒到长江中下游地区。这种鸟类在五河县各个湖面均有分布,但只数并不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郁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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