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迁新居放鞭炮 小区业主被处罚 岁末年初市区禁放烟花爆竹要牢记
鞭炮皮被该户居民清理到垃圾桶中。本报讯(记者陈昂通讯员胡康文/图)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蚌埠市已经实施3年时间了,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会造成很大影响,禁放理念深入人心,但依然有市民不听劝阻,执意燃放。近日,蚌埠市一位居民乔迁新居,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不听居民劝阻硬要放鞭炮,被居民报警举报后,公安机关对该户居民进行行政处罚,罚款300元。
搬新家开心放炮被举报
南湖派出所所长许园介绍,11月30日上午9点多,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荣盛华府小区有人不听劝阻燃放鞭炮,污染环境,噪音扰民,居民们意见很大。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该小区,看到刚刚燃放的鞭炮皮炸得满地都是,地面上还有鞭炮炸出的黑色痕迹,经报警的居民介绍,这些鞭炮是一位乔迁新居的居民刚刚放的,该居民就在现场。
民警找到该户居民了解到,因为搬新家特别高兴,为了图个吉利,就买了一盘鞭炮扔在地上燃放,没想到影响到了小区邻居的生活。随后,该户居民认识到了错误,找来大扫帚将地上的鞭炮皮倒进垃圾桶。
随后,民警对燃放爆竹的居民进行行政处罚,根据《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予以罚款300元整。
许园表示,《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执行3年来,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的极少,像这起案件中,违法行为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和现场照片都有,完全符合行政处罚决定。
依法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3年来,特别是岁末年初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提高,绝大多数市民认识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并已经习惯这种安静的生活。但仍有少部分居民不了解蚌埠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内容。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中规定,市区中环线以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市区禁放区域以外的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除国家法定的春节假期和办理婚、丧事以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部门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流动销售或者占道经营烟花爆竹,以及未及时清除烟花爆竹燃放残留物破坏环境卫生等行为;对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通报给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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