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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回扣4万元 医生——判

新安晚报 2014-05-10 06:25 大字

5月4日,固镇县检察院干警到田间地头为农民零距离提供法律帮助。  郭宾/摄

本报讯 张某作为医院科室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医药代表回扣,经蚌埠市蚌山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近日,张某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10年6月开始,张某任蚌埠市某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主持消化内科工作。2011年春节至2013年4月间,山东某制药集团公司销售部蚌埠片区医药代表孙某为让张某所在医院消化内科多使用其公司药品,多次向张某行贿。张某收受孙某给予的好处费、药品回扣和购物卡,共计4.36万元。葛静

安置房成危房  村官——惩

本报讯 近日,由萧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该县官桥镇赵楼村原村支书徐敬安受贿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徐敬安犯受贿罪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追缴其违法所得20.2万元。

2012年10月,承包商刘新敏承包官桥镇赵楼村土地复垦工程,为顺利施工,让该村支书记徐敬安帮忙协调村民关系,送其现金2000元。2013年4月,徐敬安受镇政府委托全权负责该村空心村治理项目,他找到刘新敏让其承包,并暗示索要好处费。同年4月25日,刘新敏到徐敬安家中送其现金20万元。随后,徐敬安与刘新敏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总造价140万元。后刘新敏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他人承建,因工程款大打折扣,导致21间安置房成为危房,给群众造成巨大损失。东窗事发,徐敬安受到法律惩罚。许永  王春玲

严查贪渎  21人——抓

本报讯 今年以来,池州市检察机关突出办案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积极推进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突出查办了一批发生在涉农领域和民生建设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截至4月2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7件21人,其中查处科级以上干部8人。

在粮补资金发放、征地补偿、扶贫项目等涉农领域,立案侦查了青阳县丁桥镇财政所所长方某等3人共同套取国家粮食补贴窝案、石台县珂田村村委会主任李某贪污扶贫项目款案。在民生建设方面,立案侦查了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基建办主任陶某、东至县环保局副局长江某等贪污贿赂案。在查处渎职犯罪案件方面,立案侦查了官港交通治超站站长夏某等3人滥用职权、受贿案。

该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兵在年初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瞄准“五个重点”,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严肃惩治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发生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大力查办资金密集、监管薄弱的行业和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查办以借深化改革之机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中饱私囊的职务犯罪和发生在政法机关的职务犯罪。

汪小浩

假棉种坑农  黑商——罚

本报讯 冒用其他棉种的批准文号,将自己生产的棉花籽棉作为棉种进行包装销售,坑害农民。近日,经淮北市杜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王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依法追缴其所得赃款。

2002年1月,王某成立一家种苗有限公司,经营农作物常规种子。2010年2月,王某从山东济南棉花研究中心购买“鲁棉研21号”原种,在一农场种植,共收籽棉3000余斤。王某选用2200斤进行包装,取名为“新鲁棉21号”,并用国家批准文号包装销售。2011年3月24日,王某从铜山县种子公司购买80斤籽棉,并销售给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20余户农民,农民种植后出现棉花疯长、不结桃等现象,造成经济损失4万元。经鉴定,“新鲁棉21号”棉种为假种子。事情暴露后,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受害农民经济损失。 郑万东  郭庆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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