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冒充工商消防卖“荣誉”骗子忽悠固镇百余商户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3-05-07 11:32 大字

[摘要]骗子忽悠固镇百余商户

本报讯 冒充工商局、消防队工作人员,声称能为商家办到“重合同、守信用”、“先进文明单位称号”、“消防年检”等匾牌,两名骗子利用商家的侥幸心理,骗取100余户商家现金10余万元。近日,固镇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被告人卢某系颍上县人,2010年4月19日因犯诈骗罪被浙江省宁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2011年9月16日被宁波市中院裁定予以假释。 10月份,卢某回到颍上县原籍,借助互联网络购买或者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了“唐某”“戴某”等三人的身份证件,而后伙同他人利用五个人的身份证件,在阜阳市颍上县境内不同的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开办6张银行卡,同时利用上述几人身份证件在安徽省境内各地市开办多张手机卡,为实施诈骗做准备。2011年10月至2012年7月间,卢某伙同他人冒充工商局、消防队工作人员,用之前获取的手机号码给各地市单位、企业负责人打电话,谎称可以为各单位、企业办理“重合同、守信用”、“先进文明单位称号”、“消防年检”等匾牌,但需收取一定手续费为名实施诈骗,骗取的非法资金均由被害人直接汇入卢某等人开办的银行卡上。卢某等二人利用上述方法先后在固镇县、蚌埠市亳州市、阜阳市、安庆市淮北市淮南市六安市、浙江省宁波市等地,分别骗取邱某、张某等103人现金10余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卢某退回部分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卢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其当庭自愿认罪,且在案发后部分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八万元。

(周建)

新闻推荐

计生“十杰”在肥受表彰

本报讯 9月10日下午,由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会和省人口基金会联合举办的 “感动江淮30年—人口国策十大杰出人物”颁奖典礼在安徽大剧院举行。此次当选“十大杰出人物”的分别是:宿州市埇桥...

固镇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固镇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