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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农房每平方只补二十多元新马桥镇土地整治项目“早产”损害群众利益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3-05-28 11:28 大字

[摘要]新马桥镇土地整治项目“早产”损害群众利益

“政府拆我们房子,复垦老宅基地,一个平方米只补偿20多块钱,太低了,这么点钱有什么用啊……”固镇县新马桥镇胡洼村胡北组村民对如此之低的补偿标准很不满。

5月21日,记者在胡北组实地走访,随处可见农房被拆后的断瓦残垣,剩下没拆的农房,矗立在原地,特别显眼。 “以前我们这里是一个大村庄呢,很热闹,现在不得不搬走了。 ”有村民向记者说。

据了解, 2012年底,新马桥镇政府让胡北组搬迁,该组共计80户左右,目前还有二三十户没有搬走。老村庄搬迁后,土地将复垦成耕地,再分配给农户。

“政府光让我们搬家,也不安排宅基地给我们建房子,除了个别农户自建了房子,绝大多数农户都没地方建新房。没办法,我们只能买房子,但可供买卖的房子太贵。 ”当地村民说,拆房前,村里一直宣传说分配宅基地,他们才同意拆迁的,没想到,房子拆了后宅基地又不分了。

采访中有村民说,房子拆后,他们没房子住。儿子在外买了房子的,住到儿子家,儿子家没房子的,就住在外出打工的亲戚家。有的没办法,临时凑钱买房子。

“我家房子拆了,我和老伴只能到儿子家住。儿子的房子是结婚时买的,4间房,不够住。”村民崔云侠手指一间房内的两张床说:“你看,家里多挤,一小间房里放了两张床。家里没厨房,只能在楼梯下面搭锅做饭。儿媳妇有意见,不想让我们住,说我做饭把她家房子熏黑了。 ”

“我是五保老人,住在老房子不想搬,他们让我把房子拆了,到镇养老院住,可我不想去。 ”村民胡庆好说。

“村里、镇里让我们拆房子,给我们补偿太低,小瓦房每间300元,大瓦房每间400元,楼房每间600元。 ”村民和记者算了算,三间大瓦房,50个平方米,只补偿1200元,平均一每平方米只补偿了24元,他们认为这太少了。

“今年早上村里还来人催我把家里东西搬走,要拆房子。我家楼房两上两下,共5间,每个平方米补偿600元,一共才补偿3000元。我家房子十几年前建的,当时花了六七万元。现在补这么一点,哪建得起来,我不愿意拆。 ”村民张树英说。

“村里让我扒房子,我家有地,村里不让建,让我买房子,一套房子要13万元,政府补偿标准低,买不起,我和老伴没地方住,村里让我租房子。 ”胡庆田说。

2011年,安徽省各县都向省政府上报了各地集体土地附着物 (包括农房)拆迁补偿标准的文件,记者查阅该文件后了解到,固镇县涉及农房拆迁的补偿标准为:楼房每平方米600元,平房550元,砖瓦房470元,半砖瓦房400元。

那么,当地政府为何没有执行这一标准呢?固镇县国土局采塌办负责人解释,因胡北组老村庄占地面积大,浪费土地,新马桥镇政府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决定搬迁村庄,复垦土地。复垦后,将考虑申请土地指标。不过,这一土地整治项目,还没有列入省、县项目计划。搬迁、补偿,都由新马桥镇政府负责,具体情况还应问镇里。

新马桥镇负责此项工作的张副书记说,他们规划了新地点给农户建房,规划区内,如果农户没有土地,村里将负责出面调整。

记者问这位副书记,为何补偿标准这么低?他回答,他们不是征地拆迁,补偿不可能按征地拆迁标准补偿。他们支付的钱,是给农户搬家的补助钱,镇里没有强迫,90%农户都是同意的。

记者采访时,当地村民说,规划区内的建房点的宅基地都让干部安排卖给开发商建房了,然后再向他们销售新房,宅基地根本没有安排给他们农户。村庄里有一半农户不想搬走,想继续住老房子。

新马桥镇的土地整治项目,在根本没有列入规划的情况下,就提前上马。镇政府上马这种“早产“项目,无疑是有自己的目的。但不论何种目的,也不能借实施项目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当前,安徽省正在实施美好乡村建设,但基层政府不能借这一机会,拆除旧房子,复垦老宅基地,用来换取用地指标。而在拆迁时,给农民的补偿又特别低,这无疑是在变相增加农民负担。 本报记者王明存

实习生徐祥达文/图

村妇张树英忿忿不平,自家好不容易盖起的小楼只能补偿三千元钱。

村民崔云侠家的房屋被拆后,镇政府并未按照政策规定给她们安排过渡房居住,也没给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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