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了,被拖欠的十多万工程款仍要不到;年底了,工人追要工钱追到家门口—— “拿不到工钱,我连家都不敢回了” □本报记者 周厚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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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工程款追了一年多仍无果
赵永贵告诉记者,2010年11月17日,由他带领12名民工组成的工程队加入田林至乐业公路工程第二标段一工区工程项目进行作业。该工程项目是由湖南省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湖南公司)承包,赵永贵的工程队负责的是该工程项目中的部分路基石方爆破作业。
据了解,湖南公司是田林至乐业公路建设工程第二合同段的中标单位。2009年12月31日,田林至乐业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与湖南公司签订《合同协议书》,将该合同段工程发包给湖南公司承建,该公司为此成立了“田林至乐业公路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2011年7月30日,该项目经理部与赵永贵签订了一份《石方爆破协议》,协议对赵永贵承包工程内容、数量及承包方式、双方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其中约定该项目经理部应在路基石方爆破完工后一个月内结清赵永贵的工程款。
2011年9月28日,赵永贵承包的路基石方爆破工程完工,经过双方结算,该项目经理部应付给赵永贵工程款217245元。虽然工程款清算出来了,但是赵永贵一直拿不到这笔钱。“去找了好几次,他们都说资金紧张没有办法给我们付款,一直拖着。”赵永贵说,因为拿不到工程款,工人的工钱也都还欠着,隔三差五就有工人电话追问他讨要工钱,为了要回工程款,赵永贵一直与对方协调。在赵永贵的一再追讨下,今年1月17日,该项目经理部支付了8万元给赵永贵,但尚欠的137245元工程款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如今离工程完工已经一年多,尽管赵永贵不断找该项目经理部追要工程款,但一直没有要到。
“年底了,工人们天天到我家催我发工钱,拿不到工程款,我现在连家都不敢回了。”近日,来自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铁厂乡铁厂村的赵永贵来到本报编辑部,讲述了他在百色承包工程被工程单位拖欠工程款,追讨一年多仍无果的无奈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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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欠款单位已撤回湖南
更让赵永贵无奈的是,田林至乐业公路建设工程已经于今年6月份完工,湖南公司全部人马在工程完工后几天全部撤回湖南,这之后,赵永贵基本上联系不到该公司当初承担该工程的相关负责人,虽然他委托自己的律师与湖南公司偶尔取得联系,但对方仍以各种理由推托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赵永贵说,对他来说,要凭自己的能力追回工程款实在是太难了。
为了追回被刻意拖欠的工程款,今年10月初,赵永贵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一晃2个多月又过去了,湖南公司仍旧没有任何回应。眼看快到年底了,工人们催要工钱也越来越频繁,赵永贵着急了,于是来到了本报编辑部,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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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惑:赢了官司为何还拿不到钱?
由于田林至乐业公路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付给赵永贵工程款,今年3月22日,赵永贵一纸诉状将湖南公司告上法庭,田林县人民法院于4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于9月4日作出判决,由被告湖南公司支付尚欠工程款137245元给原告赵永贵。在判决书上明确指出“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在本案生效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原本以为打赢了官司,有了法律的约束,湖南公司会很快将拖欠的工程款结清,没想到3个多月过去了,赵永贵仍旧没能拿到剩余的工程款。“难道连法律都制裁不了这种刻意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吗?如果法律都维护不了我们的合法权益,那还能指望谁?”赵永贵无奈地说,为了安抚工人,他自己已经垫付了6万多元,现在快到年底了,工人们天天到他家追要工钱,拿不到钱,他连家都不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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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回复:
已经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
赵永贵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如何?记者就此咨询了田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该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执行局在上个星期刚刚接到关于处理这个强制执行申请的处理通知,目前该局已经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强制执行通知书》发给了湖南公司,并规定其在7日之内执行。记者又问如何确定湖南公司是否接收到通知,又如何确保其执行?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继续跟进这一工作,但由于《强制执行通知书》刚发出不久,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尚不便回答。
得知法院已经发出了强制执行通知书,赵永贵稍稍放了心,他说,但愿这次通过法院的帮助,他能顺利拿回工程款,让他和另外12名民工过一个安心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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