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年事高 怎能不赡养?
本报讯(洪燕
记者
周国庆)俗话说:“养儿防老”,意思是说当父母老了,子女理应履行赡养义务,但有些忤逆子女不念父母养育之恩,一提到尽赡养义务,就推三阻四。2月28日,枞阳县法院义津法庭审结了两起赡养纠纷。案件尽管是以撤诉的方式结案,但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一些不孝子女的道德拷问。
原告倪某今年已年逾八十,系枞阳县义津镇人,他与老伴一生操劳,辛辛苦苦把三个儿子拉扯长大。没想到自己老来赡养倒成了个问题。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家庭会议后三个儿子终于达成协议:老人随大儿子生活,二儿子、三儿子给付赡养费。没想到从2010年开始,二儿子、三儿子不愿意再支付赡养费了。本想年老有所依靠,没想到如今已是81岁高龄的倪某却要为赡养费与两个亲生儿子对簿公堂。
无独有偶,另一案件的原告高云、韩英是一对夫妻,被告是他们的长子,两原告现已过花甲之年,又身患疾病,赡养、医疗均靠其他子女给付,只有其长子每年分文不给,已经尽义务的其他子女也有情绪,为此,老两口多次请求村干部进行调解,但均未果,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只好选择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
义津法庭立案后,针对赡养案件的特殊性,主打“亲情牌”,既进行“面对面”说理,又采取“背靠背”的调解,让这些为人子、为人父的子女们了解到父母亲拉扯他们长大有多不容易。现在父母老了,赡养父母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法律义务。说到最后,他们无一例外地羞愧得低头不语,都表示再也不做这样“不道德、无良心”的事了。考虑到他们态度的转变,承办法官要求几位老人撤诉,让他们重拾失去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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