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副市长邵珠东上线第15期“市长市民面对面”节目 群众反映问题答复处理情况公示

淄博晚报 2014-08-19 21:02 大字

1、群众反映,淄川鲁浩经贸有限公司非法融资,现要求其退还自己的3万元。(责任落实单位:淄川区政府,责任人:区长李新胜)

答复处理情况:经调查了解,反映人借款给鲁浩公司总共33940元,此款项是鲁浩公司2010年一种名称叫“三年阳光福利”的融资借款,2013年12月底已返还1000元。热线节目结束后,鲁浩公司与反映人进行协商,达成还款意向:从2014年开始,分三年分批还清。反映人表示同意。

2、群众反映,2014年7月25日在淄川罗村邮储银行提取退休金时发现百元假币。(责任落实单位:淄博人民银行,责任人:行长张光森)

答复处理情况:经调查,7月25日,反映人从罗村邮政储蓄银行支取现金3400元,次日,曾经去市场买桃,卖桃商贩认为支付的100元为假币对其进行了退还,之后,反映人到罗村支行反映这张假币是前一天从该支行支取。热线节目结束后,人民银行工作人员通过调阅录像等手段进行了现场核实,确认柜员支付现金时使用点钞机进行了两次清点,并经过柜员手工清点,清点过程中未出现点钞机发现假币后报警现象,无法证明假币是从罗村邮储银行取出。淄川区邮储银行和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上门向反映人进行了解释沟通。

3、群众反映,2009年在张店南定工商银行购买的泰康保险收益低于保险公司承诺的收益率,保险公司曾经承诺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收益,但是未兑现。(责任落实单位:淄博银监分局,责任人:局长陈保君)

答复处理情况:经调查了解,反映人于2009年5月在工行工业路支行柜面自愿购买该行代理的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5年期)2.4万元,到期后该产品未达到预期收益。热线节目结束后,市银监分局、工行南定支行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安排专人联系泰康人寿保险公司进行处理,泰康人寿给予了解释,反映人表示谅解,对工行服务及处理方式表示满意。

4、群众反映,2000年购买了2000元桓台农村信用社的股票,当时承诺退股自由,但是去年以来一直要求退股,却不给退。(责任落实单位:淄博银监分局,责任人:局长陈保君)

答复处理情况:热线节目结束后,市银监分局、桓台农信与反映人进行了沟通,并于8月5日办理股票转让手续,反映人表示满意。

5、群众反映,朋友因故无法及时偿还信用卡透支金额,希望帮助解决。(责任落实单位:淄博银监分局,责任人:局长陈保君)

答复处理情况:经了解,反映人的朋友现有浦发、交行、工行、光大、中信共5张信用卡,透支金额4万余元,现包含逾期等各项费用达6万余元,其朋友原先所在单位无代为偿还意愿且其家人均没有偿还能力。经咨询,上述银行机构均表示,只能由本人或者其单位、朋友及其家人代为偿还。

6、群众反映,1997年以傅家供电所的名义在齐商银行存款,后单位改名,存款无法取出。(责任落实单位:淄博银监分局,责任人:局长陈保君)

答复处理情况:经调查了解,1997年4月1日,傅家供电站在柳泉路支行(原美食街支行)存入一笔定期存款,存单户名为:傅家供电站。存款到期后反映人到银行提款,当时傅家供电站因机构改革已经撤销了。热线节目结束后,齐商银行主动多次与反映人联系,告知其携带有关手续,将资金转至其现在单位的活期账户。反映人表示非常满意。

7、群众反映,作为老年人,希望帮助办理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的银行卡销户。(责任落实单位:淄博银监分局,责任人:局长陈保君)

答复处理情况:经了解,反映人的妻子在建行有三个长期未使用的账户,其中两个账户超过1年未主动发生交易,现处于“封存”状态,另一个为非实名制账号。建行详细告知反映人销户所需带资料,反映人表示将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在农行的一张工资卡长期不用,且卡里已没有余额,如不销卡可以自行剪角处理。反映人对建行、农行服务表示满意。

8、群众反映,所持有的中国银行基金卡被扣年费,而银行方面原先承诺不扣年费。(责任落实单位:淄博银监分局,责任人:局长陈保君)

答复处理情况:经调查了解,反映人持有中国银行两张借记卡,其中一张为社保卡。根据新的借记卡收费政策,每人可以免收一张卡的年费。中国银行与反映人沟通后,反映人同意将一张借记卡做销户处理,并将基金业务关联到其名下的社保卡,减免年费问题得到解决。反映人表示满意。

9、群众反映,老年人在邮储银行和建设银行购买了10万元基金,损失一半。(责任落实单位:淄博银监分局,责任人:局长陈保君)

答复处理情况:市银监分局及银行多次拨打反映人电话均提示关机,至今一直无法取得联系。邮储银行淄博市分行联系明清街营业所负责人了解到,该营业所近期无客户上门投诉,通过查询2012年-2014年网点销售基金台账,三年间未发生一笔柜面申购,只发生62笔,总金额1.55万元基金定期定投业务,根据查询信息一一匹配,与反映人反映的问题都不相符,无法查找客户。

10、群众反映,受雇给淄川消防队附近齐商银行网点搬运文件箱,银行方面拖欠其2000元报酬。(责任落实单位:淄博银监分局,责任人:局长陈保君)

答复处理情况:经调查了解,2012年9月,齐商银行淄川支行委托搬家公司搬运物品,双方商定搬运费用4500元。在搬运过程中不慎造成物品损坏,又因搬运工人要求搬家公司老板增加劳务费,搬家公司未同意工人要求,导致搬运工人中途退场,给齐商银行工作造成不利,重新联系了搬家公司将剩余工作做完。事后,淄川支行支付给搬家公司3000元搬运费。热线节目后,淄川支行联系搬家公司,同意支付该剩余1500元搬运费,已于2014年8月4日将款项交付,搬家公司表示满意。

11、群众反映,农业银行VIP客户占用窗口优先办理业务,影响普通客户办业务。(责任落实单位:淄博银监分局,责任人:局长陈保君)

答复处理情况:农业银行将通过增加对外办理业务窗口、提高柜员业务技能、提高办理效率等方式,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反映人表示理解。

12、多名群众反映,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关闭后,老股民损失太大。(责任落实单位:市金融办,责任人:党组书记李雪)

答复处理情况: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是淄博市于1993年9月成立的区域性股票托管交易服务机构,累计挂牌企业56家(其中淄博市40家)。1998年3月,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对报价系统进行了清理整顿,对挂牌企业采取了单独或吸收合并上市、企业回购股票、政府出资收购股票和股东持股分红等方式进行了处置。1999年10月报价系统正式关闭。报价系统关闭以来,淄博市以持股分红方式存续的摘牌企业大多运作规范、经营良好,但也有少数企业经营不善、业绩下滑甚至亏损,其中个别企业运作不规范,损害了股民权益。对于股民反映比较突出的天佳股份、万昌股份、山东电泵等原报价系统挂牌企业的股权纠纷问题,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有关区县已研究解决意见,现正在督促相关企业落实。

13、群众反映,位于张店区湖田镇官庄村的企业因为不同意搬迁,被停水停电。(责任落实单位:张店区政府,责任人:区长沙向东)

答复处理情况:经核实,所反映问题是住宅停水停电。2010年,官庄社区实施整体搬迁,地上建筑物全部拆除,电线线路和自来水管线全部破坏,反映人是至今唯一未搬迁的住户。自2010年以来,杏园街道办事处和官庄居委会一直做反映人的工作,因无法满足其提出的搬迁条件致现在没有达成拆迁协议。下一步,张店区将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在要求合理范围内,引导其早日搬迁。已向反映人进行了反馈。

14、群众反映,张店沣水镇裕鲁混凝土有限公司拖欠2.4万元工资。(责任落实单位:张店区政府,责任人:区长沙向东)

答复处理情况:经调查了解,沣水镇裕鲁混凝土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欠外债太多,原法人代表已于2013年8月失去联系,之后其哥哥接管经营,后来也失去联系。该公司2013年10月由债权人李某通过张三村接手经营,并于2014年1月与张三村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反映人为原法人代表的嫂子,其反映的拖欠工资为2013年2月至9月期间,当时由原法人经营管理。下一步,张店区将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资问题。已向反映人进行了反馈。

15、群众反映,张店瑞苑小区一直未实现集中供暖,许多老年人生活很不方便。(责任落实单位:张店区政府,责任人:区长沙向东)

答复处理情况:经核实,根据市区责任分工,瑞苑小区供暖属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管辖,在淄博热力有限公司供热范围内。经张店区政府与市公用事业局和淄博热力公司对接了解到,此区域内的供热负荷已满,目前瑞苑小区接入集中供暖难度较大。已经建议市公用事业局协调淄博热力公司制定可行的改造计划,早日实现该小区的集中供暖,并向反映人进行了反馈。

16、群众反映,淄博剧院要求退休职工承担养老保险费。(责任落实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人:局长李贡平)

答复处理情况:根据《淄政发(2008)81号》文件规定,2009年1月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上缴比例在原来基础上增加16%。缴纳此项养老金的单位,该单位职工可享受节日补贴和津贴补贴。提高上缴比例后,淄博剧院每月上交养老保险处13813.60元,职工平均缴纳246.67元。目前,淄博剧院收支困难,经研究和退休职工一致签字同意,先由退休职工垫付16%的养老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退还。

17、群众反映,自己有一项新技术,可以有效改善煤炭燃烧带来的污染,希望帮助推广。(责任落实单位:市科技局,责任人:局长牛圣银)

答复处理情况:热线节目结束后,市科技局、张店区科技局进行实地调研。据反映人介绍,其自主研发的“涡旋动能流体磨制粉新装备项目”广泛应用于化工、矿产、陶瓷、煤炭、冶金、建材等行业,具有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等优点,该技术已申报1项发明专利,授权3项实用新型专利。市科技局从以下几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一是利用淄博市创新服务平台,将该项目网上发布,做好宣传和寻求技术合作与推广;二是利用第十三届中国(淄博)新材料技术论坛及科技成果招商洽谈会的时机,帮助联系相关企业进行技术交流与洽谈;三是协调张店区科技局帮助做好技术推广工作;四是将该项目推荐到市建材行业协会。

18、群众反映,自己居住在周村区,因医疗事故导致残疾,寻求法律援助。(责任落实单位:市司法局,责任人:局长常跃之)

答复处理情况:经调查,反映人于2003年发生事故致右臂残疾,之后多次治疗未见好转,2006年放弃治疗,2014年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热线节目结束后,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周村区有关部门多次到反映人家中进行解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反映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提起诉讼都已超过时效,已经丧失胜诉权。经市、区两级法律援助律师耐心解释,分析可能存在的申请鉴定或诉讼风险,反映人表示不再申请鉴定。

市长上线工作协调联络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新闻推荐

建筑市场6项“不能做”一封信告知

...

淄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淄博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