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6项“不能做”一封信告知
晚报讯(记者董振霞通讯员王大海史琨)昨天市建筑管理处向全市千余家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发出一封告知信,6项“不能做”的行为一一告知其负责人,这些“不能做”的行为包括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和指定分包,建筑业企业出借资质、挂靠,中标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不在岗履职等,今后,淄博市将对这些“不能做”的非法行为进行顶格查处。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昨天,市建筑管理处下发一封企业“告知信”,将6条“不能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结果一一列出。今后,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行为,一旦查处将对建设单位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不良行为扣分,同时在未整改到位前限制办理后续项目的招投标等手续。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和指定分包行为将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不良行为扣分,同时在未整改到位前限制办理后续项目的招投标等手续。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不良行为扣分,同时在未整改到位前限制办理后续项目的招投标等手续。
市建管处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533-2313126,监督举报邮箱:jgc408@126.com,企业和市民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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