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全国率先出台,将于6月1日实施,淄博市对照部署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 看紧“粮袋子” 管严“菜篮子”
晚报讯(记者赵瑞雪)昨日下午,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在齐盛国际宾馆会议中心召开。记者自会场获悉,《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在全国率先出台,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对照《规定》淄博市强化监测监督,年内将展开6次蔬菜食用菌农药残留风险监测、4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等,全力确保市民的“粮袋子”“菜篮子”质量安全。
2013年潍坊毒生姜事件以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受到高度重视,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近日正式出台,昨日的会议现场,对照淄博市实际进行了详细解读。据悉,在我国现行的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所有法律法规中,这是一部最有效、最实用、最具操作性的法规,一个省出台这样的法规,山东省是第一个,填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府规章“空白”。
记者自会场了解到,从2014年起,农业部门重点对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农产品进行监测。对照《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淄博市将全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年内开展6次蔬菜食用菌农药残留风险监测。抽样地点为县级以上蔬菜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示范园等单位。开展4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对象为近年农残超标相对较多和风险隐患较大的农产品;抽样地点同风险监测;监测项目以禁限用农药为主,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参与监督抽查抽样。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责任单位,由农业行政部门根据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对农药、肥料、种子等生产资料进行监督抽查。农药、肥料监督抽查,重点抽查产品质量及非法添加情况,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各区县配合抽样、追溯等工作。种子的监督抽查以玉米、小麦等农作物种子为主,重点抽检被群众投诉的企业、产销量较大的供种企业、上年度抽查不合格企业以及市外种子企业在淄博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和经销处。其中,小麦良种统供品种全部抽检,抽查由市种子管理站承担。
同时,淄博市将健全区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监测重点为瓜菜、用菌。监测地点为瓜菜食用菌生产基地、合作社、示范园等。样品数量,每次不少于150个样品,全年不少于600个样品(其中定量检测每次不得少于50个,全年不少于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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