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十大政法标兵”评选活动入围人选事迹简介 (按姓名笔画排序)
王磊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参加检察工作近20年,共承办各类渎职侵权、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90余件,参与办理了某市委原常委滥用职权、受贿案,中石油东北销售公司某市分公司贪污、受贿窝案等系列大要案,所承办案件的侦结率、起诉率、判决率均为100%。2013年,被中纪委借调参与办理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件。先后参加全市政法机关、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事迹巡回演讲。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王立国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从警二十余载,始终扎根打击犯罪第一线,忠诚履职,刚直不阿,屡破大要案,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面对新形势,该同志从创新警务模式入手,积极探索合成作战机制,在全省率先搭建起县级公安机关合成作战平台,先后破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涉外网络诈骗案、房某等20人系列盗窃汽车案,邹平青阳籍刘某等10人特大系列扒窃货车货物等一系列有影响的案件,彰显了合成作战优势,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王秋菊桓台县普法依法治县办公室副主任22年来,一直工作在法治宣传的第一线,忠实践行一名基层普法员的职责,通过深入浅出、细致生动普法宣传,播撒法治的种子,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观念。在预防全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普法教育中,先后到80%以上的中小学作法制报告1000多场,超过10万人次参加听讲,社会反响强烈,讲课材料被市关工委收入《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参考材料汇编》,被淄博市综治办等六部门联合评为全市优秀法制副校长,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十佳法制宣传工作者”,荣记二等功。白亮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公诉科科长参加检察工作19年来,始终恪守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职业操守,爱岗敬业,勤学善思,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精通。在案件审查和出庭公诉工作中注重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990件1100人,均定性准确,无错无漏。承办的一起追诉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诉讼监督案例,受上级指派参与办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先后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山东省“十佳公诉人”、“优秀检察官”,入选全省公诉人才库、检察官教员、全市检察业务尖子。刘翔张店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工作室主任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公正司法,服务热情,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勇于创新。在刑事审判领域工作16年,民事审判领域工作5年,高质量主审案件达3000余件,优异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为平安建设、社会安宁做出了突出贡献。被表彰为山东省优秀法官、优秀办案能手、全省优秀青年岗位能手和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个人事迹曾被人民法院网、齐鲁晚报、山东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刘华祥沂源县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局长在基层法庭15年,无私奉献,忘我工作,办案数量质量一直名列前茅。到立案信访工作岗位后,创新总结出了诉讼风险“五笔账”评估机制,定位于提供公益性司法服务,引导理性选择低成本、非对抗、高效率、多元化解的纠纷解决方式,并成立了刘华祥调解工作室,成功化解了大量纠纷。诉讼风险“五笔账”评估机制,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等多次报道,省法院以现场会、视频报告会等形式在全省推广。先后被评为全市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政法干警,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孙翠红桓台县人民法院马桥法庭庭长多年来,注重强化诉讼调解,坚持案子不调不结案,总结实行了调解工作“三字经”,所审理的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0%。不断拓宽司法服务渠道,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通过赶集送法、开庭到家等方式,就地立案、就地调解,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注重为驻地企业提出合理化司法建议,规范合同签订、规范企业用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两次荣立“三等功”,被评为淄博市“三八红旗手”、第十届淄博市“巾帼十杰”、“山东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第三届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张雪峰高青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参加公安工作20多年来,一直战斗在公安基层第一线,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神圣职责,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为确保一方平安做出突出贡献。2013年担任刑侦大队大队长以来,组织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0人,挽回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实现了连续11年命案全破、民警队伍零违纪。先后荣立三等功3次,二等功1次,被表彰为“全县十佳卫士”、“全市优秀人民警察”、“全市公安系统十佳民警”、“全市爱民模范民警”,被省公安厅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张连祥桓台县公安局唐山派出所所长从事刑侦工作16年,参与侦破的刑事案件达2000余起,破获各类重特大要案10余起,抓获潜逃多年的各类刑事案件逃犯20余名。2013年任派出所所长后,大力推进辖区技防建设,形成全天候无缝隙立体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2016年派出所新建成集值班接警、应急处突、信息研判、视频巡查、执法监督、服务群众六项职能于一体的勤务指挥室,被上级部门召开现场会推广。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追逃工作先进个人”,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齐鲁先锋警员”等荣誉称号。张天舒市公安交警支队淄川大队事故处理科科长20年如一日战斗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一线,面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执法办案任务重、标准高,执法环境复杂、群众诉求多元的复杂局面,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在全市率先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管理工作站,加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自行协商”五位一体的多元化调解机制建设,推动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创新发展。事故处理科被评为全省一等事故处理岗位、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本人先后荣获淄川区十佳青年政法干警、全市优秀民警、全市公安交警优秀科所队长等称号。张亮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侦查科副科长自进入检察机关,始终坚守在反渎侦查工作第一线,恪尽职守,严于律己,甘于奉献,先后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万元。其中查办的税管员涉嫌多罪名犯罪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渎部门“百件优质案件”。被市检察院表彰为“全市检察机关查办侵犯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先进个人”,被区委政法委表彰为博山政法标兵,并获得“博山区优秀共青团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张丽高青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公室主任坚守社区矫正工作一线,牵头创立了调查评估规范化、文书制作标准化、执法流程严谨化、教育矫正多元化、帮教力量社会化、帮困扶助精准化的“六化”工作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坚持依法监管,规范矫正,累计监管社区服刑人员近900人,无脱管漏管,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10余年志愿参与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引导青少年遵纪守法,受教育学生近3万人次。宋守淮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指挥中心主任十多年如一日,恪尽职守。在市局负责信息工作期间,信息考核得分名列全市第一;提出了不安定因素情况跟踪控制理念,提高了不安定因素动态掌控水平;撰写的《强化五个意识提高情报信息工作水平》被公安部情报中心刊发。在文昌湖分局筹建期间,面对通信、基建等许多陌生工作任务,认真请教专业技术人员,边学习、边操作,圆满完成了公安专网电话、公安网、互联网等安装施工任务。2013年文昌湖分局指挥中心荣立集体三等功,本人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苗丽萍博山区八陡镇党委委员、司法所所长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为要求,狠抓司法所基层基础和业务开展,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站及村级人民调解室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矫正和普法法治基地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效。近年来参与调解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60余起,走进学校及集贸市场开展普法宣传30余次,走访社区矫正人员400多人次,开展个别谈话1200余次。2013年被授予“山东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2015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赵成刚淄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21年来,在法院多个岗位扎实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从事少年审判工作17年,探索尝试未成年被告社会调查员制度、组织在校学生旁听庭审、实施社会矫正等制度创新,案件处理注重法、理、情的“共赢”,有效调处化解矛盾。担任庭长后带头承办大案要案,成功稳妥办理“6.28”透水事故案等重大案件。以身作则,干事创业,激发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刑庭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本人荣获“全市办案能手”、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徐健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科员立足岗位,运用数据分析服务保障公共安全,在周村大街古商城景区安装全市首家客流分析统计系统,为合理布警、科学管控提供数据支撑,连续两年实现零事故工作目标。成立“徐健视频侦查实验室”,通过多点碰撞、视频追踪、情指巡一体联动技战法,连续打掉12个群发诈骗短信犯罪团伙,两年来共为264起案件侦破提供技术支持,直接破获案件72起。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安保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获全市公安机关大数据警务云实战应用比武竞赛第一名。耿一民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从警20余年,忠诚履职,无私奉献,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维护全区市场经济秩序做出突出贡献。2013年经侦担任大队长以来,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创新思路、破解难题,全力打造服务型、廉洁型、学习型、和谐型、实干型队伍,先后破获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6名,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大队两次被市公安局荣记集体三等功;先后荣获全市打击传销行动先进集体、全市优秀政法单位、齐鲁先锋警队、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本人被评为全省优秀经侦大队长。郭兆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参加工作10余年来,一直奋战在刑事侦查第一线。不断钻研业务,充实提升自己,练就过硬业务素质。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职责和操守,不负群众的信任支持,积极投入忘我工作。案件侦查中抽丝剥茧细致入微,审讯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攻心斗智从容应对,路遇持刀杀人犯、抓捕持枪毒贩,冲锋在前无所畏惧。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年2月被山东省公安厅表彰为全省优秀刑事侦查中队长。黄巍博山区人民法院崮山法庭庭长长期扎根山区法庭,心系基层群众,积极推行工作上的“四个转变”,与辖区123个村保持常态化联系,长年坚持在偏远山区开展巡回审理,定期到各乡镇“法官便民工作站”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成立由驻地人大代表参与的调解组织,强化调解效果。崮山法庭被省法院表彰为“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优秀单位。本人荣获淄博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博山十大杰出青年、博山区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人物等荣誉;撰写案例分析收录于《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满毅张店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从事检察工作10余年,始终在办案工作的第一线。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事业的无限热爱,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公诉职能。工作严谨认真,曾办理了某市原市长、贪污、挪用公款案以及王某等32人特大拐卖儿童案、李某等22人特大集资案等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稳、准、狠打击犯罪,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近年来,先后荣获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公诉人、优秀检察官、平安淄博建设优秀政法干警、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为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发展,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于2016年6月联合开展淄博市“十大政法标兵”评选活动。经前期区县和部门推荐、组委会办公室初评、征求意见等环节,确定了20名淄博市“十大政法标兵”入围人选,现予以公布。同时,开通网络投票平台,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加投票!
投票平台:鲁中网(http://www.lznews.cn);
淄博长安网(http://zibo.sdpeace.gov.cn);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zbzy.sdcourt.gov.cn);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zbjcy.gov.cn);
淄博网上公安(http://www.zbga.gov.cn);
淄博市司法局网站(http://zbsfj.gov.cn)。
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1日-15日(共5天)监督电话:0533-3182542
淄博市“十大政法标兵”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6年11月11日
新闻推荐
8月12日市委召开工作会议以来,桓台县按照市委要求,落细落严推进措施、抓紧抓实重点任务,切实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一、坚持深学实做,推动以学促行。县委认为,学习教育越深入,越要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