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挖红豆杉 触犯刑律悔已迟
宁国讯(修勇)为更快地获取效益,朱某和李某两人合伙在山场采挖一种当地俗称“野榧子”的植物,准备用来嫁接香榧,不想采挖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结果触犯了刑法。近日,李某、朱某因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移送至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李某、朱某是连襟关系,两家都住在宁国市万家乡,平时除了种庄稼外没有额外收入。一次偶然机会,李某听说万家乡有些山场内生长的“野榧子”植物和香榧相似,可以用来嫁接香榧,比起从小培养香榧有更快的效益,于是把此消息告诉了朱某。刚好朱某的山场就有李某说的这种“野榧子”植物。2016年3月3日,朱某和李某一起,带上锄头和手锯,在朱某的带领下来到万家乡大龙村朱某的山场内,共采挖了11棵类似“野榧子”的植物,在朱某和李某准备继续采挖这类野生植物的时候,被宁国市森林公安局宁墩森林派出所查获。经鉴定,朱某和李某采挖的十一株野生植物中,其中有二株为红豆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九株为粗榧(安徽省省级珍惜保护树种),二人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朱某、李某积极配合,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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