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宁国法院五举措严防虚假诉讼

安徽法制报 2016-04-15 11:52 大字

宁国讯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面对当事人试图以虚假诉讼的方式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宁国市法院五措并举,对10起民间借贷领域涉及的虚假诉讼进行了防范和打击,有力维护了社会诚信,保障了法律权威。

一是加强源头审查。立案审查阶段,立案人员首先对立案材料涉及诉讼理由明显不合理或与主体身份不符,有非法利用诉讼程序牟取不正当利益嫌疑的,进行严格审查,发现可疑之处让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的证据,并特别告知当事人虚假诉讼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将相关内容记录在卷并随案移送业务庭室,以提醒审判法官注意。

二是以审慎的态度对待诉前调解。对于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不仅看形式上的法律事实,更追寻实质上的事实,调查案件的事实与真相;慎重审查当事人对有关事实自认的真实性,慎重审查当事人诉讼的目的。对于为获取法院调解书互为妥协的双方当事人等反常情况提高警惕,充分利用审判管理系统对当事人的诉讼历史记录进行查询,调解书中尽量不确定以物抵债的协议内容。

三是审理阶段注重对基础法律关系和案件事实的调查。对于存疑案件,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辩主张,认真审查证据的关联有无矛盾,并强化当事人本人出庭义务,必要时,在嫌疑双方之间施行隔离审理。加大依职权调查的力度,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参与审查调解协议,对于过于轻易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合法性重点审查。若发现涉及第三人利益,依职权通知案件已知的利益相关人并建议其参与正在进行的诉讼。

四是严格审查执行标的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执行人员发现虚假诉讼嫌疑的,及时与审判法官沟通,并停止执行。对申请执行仲裁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正债权文书,严格审查是否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严格审查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同时采取以控制性手段为主的执行措施,待审查完毕后再处置,最大程度地保障案件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主动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确认原审存在虚假诉讼的,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原审裁判,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行为人给予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对虚假诉讼产生严重后果的通过刑事审判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多次参与虚假诉讼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必要时向司法局、律师协会等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同时法院与银行、工商等社会相关部门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对于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及时公布其虚假诉讼情况,削弱其社会信誉度,更大限度震慑行为人。 (付慧魏少敏)

新闻推荐

恶意除权损害票据利益法院判决赔偿损失20万

法院判决赔偿损失20万

宁国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宁国,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