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丈夫为情人买房 妻子提起确认之诉

新安晚报 2014-06-14 08:46 大字

近日,宁国市法院依法调解了一起妻子状告丈夫为情人购房买车的案件。

汪某与李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李某在宁国市城区从事摩托车销售业务后,与秦某相识,两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李某先后出资为秦某购买了一辆福特牌轿车以及一套房屋。后来两人产生矛盾,秦某将轿车转卖给了他人。

汪某得知丈夫李某与秦某的关系后,十分气愤,起诉至宁国市法院,请求确认丈夫李某将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42万余元赠与秦某的行为无效。

为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法官不遗余力地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秦某协助原告汪某,将李某赠与她的房屋产权变更过户给汪某所有,过户的所有费用由汪某负担。汪某一次性支付给秦某已支付的一个月按揭贷款2619元。2014年4月6日以后,该房屋的按揭贷款由汪某给付。 胡周平  杨曼

新闻推荐

拒缴一元停车费 顶人行驶数百米所幸收费员未受伤;女司机被宁国警方行政拘留10日

所幸收费员未受伤;女司机被宁国警方行政拘留10日

宁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宁国市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